在滨州的刑事司法领域,有一位经验丰富的女律师——孟秀,她是山东一衡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同时还身兼滨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等多重身份。孟秀律师2011年开始执业,有着青岛大学本科学历,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余件,其中刑事辩护相关案件就多达500余件,尤其擅长取保候审案件辩护。
复杂案件委托,开启辩护之路
2025年,史某某涉嫌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一案委托到了孟秀律师手中。2023年9月,史某某因涉嫌该罪名被当地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当日变更为取保候审;2024年12月,被检察机关决定继续取保候审。这是一起团伙盗油案件,2023年3-4月起,多人事先通谋在输油管道上打孔盗油,史某某受雇佣负责看护场地。2024年12月,公安机关以郭某、杨X等7人(含史某某)涉嫌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细致阅卷,锁定证据矛盾
接受委托后,孟秀律师以“拆解证据链、夯实无罪辩解”为核心开展工作。她接收案卷后,逐页梳理23份证据材料,包括同案犯供述、证人证言等。发现核心矛盾点:同案犯对“是否向史某某告知‘看场地实为盗油’”的供述不一致,且现场勘查笔录中史某某的活动轨迹仅覆盖场地外围,未接触核心区域。她将这些矛盾点整理为《证据矛盾清单》,明确辩护核心为“史某某主观明知的证据链断裂”。
会见当事人,还原案件细节
首次会见时,史某某情绪紧张,只反复辩解自己不知是偷油。孟秀律师通过“场景还原式提问”引导其回忆细节,如雇主与他沟通时的原话、他到场地时看到的景象、工作期间的交流情况等,并将这些细节整理成《会见笔录》,固定其无罪辩解依据。
提交意见,论证主观明知不足
孟秀律师向检察机关提交《关于史某某不构成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辩护意见》,并针对性附上证据支撑。以同案犯供述的矛盾性、史某某的通讯和转账记录等,论证其未参与盗油团伙的核心协作,指出依据现有证据无法排除史某某误以为是普通场地看护的合理怀疑。
跟进补侦,强化辩护意见
检察机关2025年5月退回补充侦查,孟秀律师第一时间联系侦查机关了解补侦方向。补查重报后,她迅速审查新证据,发现未实质补充史某某“明知盗油”的证据。她随即申请与承办检察官当面沟通,结合相关规则强调不符合起诉条件,还附上类案检索报告,增强辩护意见说服力。
最终,检察机关经审查及补充侦查后,认为史某某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对史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同时依法没收案件中扣押的违法所得。孟秀律师凭借专业能力和细致工作,成功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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