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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赠与房子对方有没有分割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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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12 · 1254人看过
导读:离婚时赠与房子对方有无分割资格分情况而定。若赠与时明确仅赠与对方个人,房产属其个人财产,另一方无分割资格;若在婚姻存续期间赠与且未明确仅赠一方,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对方有分割资格。此外,若赠与房产未过户,赠与人可撤销赠与,撤销后对方无分割资格;已过户则通常不能随意撤销,对方有分割资格。
离婚时赠与房子对方有没有分割的资格

一、离婚时赠与房子对方有没有分割的资格

离婚时赠与房子对方有无分割资格需分情况判断。若赠与时明确表示房子仅赠与对方个人,该房产属于对方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资格分割。若赠与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未明确仅赠与一方,一般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对方有资格参与分割。若赠与房产未办理过户登记,赠与人在过户前可行使任意撤销权撤销赠与,撤销后对方无分割资格;若已过户,通常不能随意撤销,对方有分割资格。

二、离婚时赠与的房屋该如何处理

离婚时赠与房屋的处理需根据赠与时间对象及合同约定确定。婚前一方父母赠与己方子女且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房屋,属该子女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婚后受赠房屋,若赠与合同明确约定仅归一方所有,该房屋为受赠方个人财产;未明确约定的,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法院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夫妻一方赠与另一方房屋,若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且未公证,赠与方可撤销赠与;已办理过户登记或经公证的,该房屋为受赠方个人财产。需注意,赠与房屋的权属以产权登记为准,未过户的赠与不发生物权效力。

三、离婚时赠与的房产是否需返还

离婚时赠与的房产是否返还需分情况判断。

若赠与房产的行为已完成过户登记,产权转移至受赠方名下,一般情况下不能随意撤销赠与要求返还。但存在法定情形,如受赠方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要求返还房产。

若赠与房产未完成过户登记,除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外,赠与人可行使任意撤销权,不交付房产。

当探讨离婚时赠与房子对方有没有分割的资格这一问题时,还需考虑一些相关情况。比如赠与房子是否有附加条件,若有条件且对方未达成,赠与是否可撤销。另外,赠与行为是否完成产权变更登记也至关重要,若未完成,在某些情况下赠与人可能有反悔的空间。离婚房产问题错综复杂,若你在离婚房产赠与及分割方面还有诸如赠与合同效力判定、后续财产处理等疑问,别让疑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提供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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