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登记在双方名下归谁
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相关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即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却将房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通常可视为该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在此情况下,若无其他特殊约定,离婚时该房产应由夫妻双方共同分割。
二、婚后一方父母给的拆迁房归谁
婚后一方父母给的拆迁房归属,分情况确定。
若父母明确表示该拆迁房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此房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比如父母订立书面赠与协议,写明房子只给己方子女。
若父母未明确表示只赠与一方,该拆迁房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所得财产通常具有共有属性。例如父母直接将房子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通常会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总之,关键在于父母是否有明确的赠与意思表示,如有书面协议等证据能明确,就按约定来确定归属。
三、婚后一方父母赠与现金买房归谁
婚后一方父母赠与现金买房,若无明确约定,该房产归属需具体分析。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若登记在双方名下,则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关键看产权登记情况,若想房产归己方子女,最好明确赠与己方子女,并登记在其名下,避免日后纠纷。
当探讨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登记在双方名下归谁时,除了明确房产归属,还需考虑一些相关问题。比如,如果婚姻关系存续时间较短就面临分割该房产,分割比例该如何确定;若后续房产增值,增值部分又该如何分配。这些问题在实际法律操作中都有其相应的规则和考量因素。婚姻财产问题往往错综复杂,若你对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房产,在分割比例、增值部分分配等方面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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