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育背景与执业起步
黄光杰律师毕业于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获得法学学士学位。扎实的法学专业本科教育为他的法律职业生涯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2020年,他正式开启了律师执业生涯,执业证号为145xxxxxxxx232282,成为广西齐川律师事务所的一名专职律师。该律所位于广西百色市右江区那毕大道环球大夏右塔13层,而他的服务区域主要覆盖广西及百色地区。
案件数量与执业理念
在短短几年的执业过程中,黄光杰律师处理的案件数量超过千件。他秉持着“认真负责、细心高效”的服务宗旨,致力于为当事人提供优质、专业的法律服务,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他擅长企业法务处理、民商经济纠纷解决、刑事辩护等诉讼业务,在多个领域都展现出了出色的专业能力。
柯XX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背景
柯XX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是黄光杰律师刑事辩护领域的一个典型案例。被告人柯XX为非法获利,于2019年底在网上与他人达成买卖苏铁的意向。在明知苏铁系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情况下,仍多次向对方收购国家一级保护植物德保苏铁,后进行培育并出售。这一行为不仅触犯了刑法,还引发了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生态环境赔偿诉求。
案件详细经过
2020年至2021年期间,柯XX先后4次以60100元/株的价格,向他人购买德保苏铁335公斤约200株,并放置在其经营的园艺店内培育。在培育过程中,有6株被丢弃、4株死亡,其余部分除109株未出售外,至少91株以120180元/株的价格售出,非法获利10920元。2021年10月17日,柯XX在其经营的店铺内主动配合公安民警接受调查,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
律师介入与辩护策略
案件审理期间,黄光杰律师作为柯XX的辩护人介入案件。他全面查阅案卷材料、会见被告人,仔细梳理案件细节与量刑情节。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柯XX构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要求其承担恢复生态环境成本16786元。针对此,黄光杰律师提出柯XX犯罪情节显著轻微、无主观故意、事后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供述且认罪认罚,建议认定其构成自首并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
判决结果与律师价值
法院经审理查明,柯XX的行为构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法院采纳了辩护人提出的“柯XX到案后如实供述、认罪认罚,可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但综合其犯罪情节,未采纳认定自首及适用缓刑的建议。最终判决被告人柯XX犯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罚金已缴纳);被告人柯XX退至法院的恢复生态环境成本16786元,上缴国库由凌云县人民政府统筹用于林业资源管理;继续追缴被告人柯XX违法所得10920元,予以没收并上缴国库。
在这个案件中,黄光杰律师展现出了极高的专业素养和职业操守。他精准梳理案件核心情节,提炼柯XX主动配合调查、如实供述、认罪认罚等法定从轻情节,为被告人争取从宽处罚奠定了基础,有效降低了量刑幅度。针对案件事实与法律适用,他制定针对性辩护策略,在庭审中清晰阐述辩护观点,对公诉机关的指控及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诉求进行合理抗辩,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他还积极引导被告人主动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主动缴纳罚金及生态环境恢复成本,展现悔罪态度,为被告人争取从轻处罚创造有利条件,推动案件依法公正审理。在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中,他协助被告人明确赔偿责任与范围,促成相关款项及时缴纳,既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也减轻了被告人的诉讼负担,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平衡。
综合执业能力体现
除了刑事辩护领域,黄光杰律师在民商事纠纷、离婚纠纷等方面也有着丰富的经验和出色的表现。他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敏锐的洞察力,能够准确把握案件的关键要点,为当事人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在处理民商事纠纷时,他注重证据的收集和分析,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处理离婚纠纷时,他能够充分考虑当事人的情感需求和利益诉求,以平和、理性的方式解决问题,避免给当事人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未来展望
随着执业经验的不断积累和专业能力的持续提升,黄光杰律师将继续秉持“认真负责、细心高效”的服务宗旨,为更多的当事人提供优质、专业的法律服务。他将不断学习和研究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动态,紧跟时代步伐,适应不断变化的法律环境。在刑事辩护、民商事纠纷、离婚纠纷等领域,他将继续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贡献自己的力量。同时,他也将积极参与公益法律服务,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让更多的人感受到法律的温暖和公正。
总之,黄光杰律师以其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高度的责任感,在广西律师行业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成为了值得当事人信赖的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