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师基本信息
卢扬超律师是广东利合律师事务所的一位资深法律从业者,他的执业证号为1440xxxxxxxxx8814。自2018年开启执业生涯至今,他已在法律领域积累了多年宝贵经验。其服务地区主要为佛山,律师事务所位于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观绿路4号顺德置业广场三座1801、1802、1810号铺。卢扬超律师秉持着“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诚实守信、勤勉敬业”的执业理念,始终以专业和负责的态度对待每一个案件,为委托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个人综合素养
卢扬超律师具备扎实的法律功底,这使他在面对各类复杂的法律问题时,能够迅速准确地找到法律依据和解决方案。他为人亲和且有耐心,在与委托人沟通的过程中,能够认真倾听他们的诉求和困惑,给予充分的理解和支持。这种良好的沟通能力和亲和力,有助于建立起与委托人之间的信任关系,也使得他能够更好地了解案件的全貌,为制定合理的诉讼策略奠定基础。同时,他丰富的办案实践经验更是他的一大优势。在多年的执业过程中,他成功办理了多起不同类型的案件,在实践中不断积累和总结经验,提升自己的业务能力,从而能够为委托人提供更加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
擅长法律事务领域
卢扬超律师擅长处理多个领域的法律事务。在婚姻家事方面,他擅长处理离婚案件,包括房产及股权分割、返还彩礼、孩子抚养权等问题。在离婚案件中,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权的争夺往往是争议焦点,卢扬超律师凭借其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能够为委托人争取到最大的合法权益。例如,在涉及房产及股权分割时,他会仔细分析财产的来源、性质和归属,运用法律手段为委托人争取应得的份额。对于返还彩礼问题,他会根据具体情况,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为委托人提供合理的解决方案。在孩子抚养权问题上,他会从孩子的利益出发,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为委托人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
在遗产继承方面,他擅长处理遗嘱继承、法定继承等事务。在遗嘱继承案件中,他会对遗嘱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确保遗嘱能够按照遗嘱人的意愿得到执行。在法定继承案件中,他会根据法律规定,确定继承人的范围和份额,为委托人争取公平合理的继承权益。
在合同纠纷领域,他能够处理各种类型的合同纠纷案件,凭借专业知识准确判断合同的效力,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委托人的利益。
在房产纠纷方面,他处理过新房或二手房买卖、购买集资房、逾期交房办证等问题。在房产交易过程中,往往会出现各种问题,如开发商逾期交房、逾期办证等,卢扬超律师能够为购房者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帮助他们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民间借贷领域,他能够处理借贷双方之间的纠纷,为出借人或借款人提供合法合理的解决方案。在劳动工伤方面,他能够帮助劳动者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处理工伤认定、赔偿等问题。
2019年XX月2日,被告胡某X驾驶苏AXXXXX号小型普通客车在广东省XX县国道行驶时,越过道路中心实线驶入对向车道,与由曾XX(原告陈XX之夫、原告曾XX之父)驾驶的无号牌摩托车发生碰撞,导致曾XX经抢救无效死亡及车辆损坏的严重道路交通事故。经XX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胡某X负事故全部责任,曾XX无责任。两原告陈XX(一级智力残疾)、曾XX(二级智力残疾)作为死者近亲属,因丧失主要扶养人且自身无劳动能力,生活陷入了困境。于是,他们委托卢扬超律师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含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共计76万余元。
案件于2019年XX月20日在广东省XX县人民法院立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并于2019年10月16日公开开庭。本案的争议焦点众多,集中在两原告是否具备被扶养人资格(尤其针对智力残疾是否等同于丧失劳动能力)、被扶养人生活费计算年限及总额是否超过法定上限、精神损害抚慰金金额是否合理以及家属处理丧葬事宜相关费用(住宿、交通、误工等)的认定等方面。被告保险公司对部分赔偿项目提出异议,尤其质疑原告曾XX虽为二级智力残疾,但可能具备部分劳动能力,不应全额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
面对这些争议焦点,卢扬超律师采取了一系列关键行动。他全面收集证据,提交常住人口登记卡、残疾人证、村委会出具的无劳动能力及无其他生活来源证明,扎实地证明了两原告“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法定被扶养人身份。同时,他精准适用法律,援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强调即使存在多名被扶养人,年赔偿总额虽受限,但20年累计总额仍可达到308,220元。他还主张精神损害优先赔付,依据司法解释,请求在交强险范围内优先赔付精神损害抚慰金,增强了赔偿保障。针对保险公司压低精神抚慰金、住宿费、交通费等主张,他结合当地生活水平和司法实践,据理力争,争取法院酌定支持合理金额。此外,他协调扣减已付款项,确认被告胡某X已支付47,000元,在总赔偿额中依法扣减,确保原告实际获赔金额清晰明确。
最终,法院采纳了原告方的主要主张,判决认定总损失为760,742.77元,被告XX公司(承保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在保险责任限额内赔偿原告713,742.77元(扣除胡某X已付47,000元),支持死亡赔偿金合计651,580元(含被扶养人生活费308,220元),酌定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0元并在交强险内优先赔付,支持家属处理丧葬事宜的住宿费1,800元、交通费1,000元、误工费1,410元,驳回原告关于伙食补助费的请求。原告成功获得71万余元的赔偿款,有效保障了两名智力残疾人的基本生存权益。这起案件不仅彰显了司法对弱势群体的倾斜保护,也充分体现了卢扬超律师在复杂侵权赔偿案件中的专业价值。
综上所述,卢扬超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律功底、丰富的办案经验和良好的职业素养,在多个法律领域都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他始终以委托人的利益为出发点,为委托人提供专业、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是值得当事人信赖的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