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与执业背景
钱飞律师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学历,系统接受过高等法学教育,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他于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已在法律行业深耕多年,现执业于江苏长林律师事务所,是该律所的创始合伙人及主任。其执业证号为1320xxxxxxxx31010,服务地区为无锡,律所联系地址位于无锡市锡山区东亭街道东亭南路21号。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件,尤其在合同、婚姻、债务、公司纠纷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成功办理相关案件100余件,其中合同案件占比约30%。
专业领域聚焦
钱飞律师专注于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民商事合同争议、债权债务清偿及公司治理与合规事务五大核心领域。在刑事辩护方面,他曾成功代理多起涉及经济犯罪、职务犯罪及重大人身伤害案件,善于从证据链断裂点、程序合法性、量刑情节等维度构建辩护体系,多次实现不起诉、缓刑或罪名降格的辩护成果。在民商事领域,他擅长处理标的额超千万元的复杂合同纠纷,注重事前风险防控与事后救济并重,累计为数十家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有效降低经营法律风险。
典型案件代理
在河北省晋州市一起产品质量纠纷案件中,钱飞律师作为被告XX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原告河北设备有限公司称与被告于2019年1月24日签订《购销合同》,购买被告的无缝钢管用于陕西某所订购的换热器。钢管出现裂缝问题,且被告交付的质量检验证明书虚假,要求被告赔偿各种经济损失10万元并承担诉讼费用。
XX公司在钱飞律师的指导下进行答辩,称所涉案货物不是被告提供的,被告不存在侵权行为,提供的产品符合原告要求和质量标准。因该批货物是向第三人浙江XX采购,要求法院追加浙江XX为第三人参加诉讼。钱飞律师指出,原告无法证明所涉案货物是被告提供,无法证明销售者存在过错,无法证明所涉货物破裂的形成原因,现场勘验的货物所呈现的破裂可能是外力导致,原告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因此应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同时,要求原告提供与第三方的合同、技术参数、图纸,以便查明案件事实。
在质证环节,钱飞律师对原告提交的证据进行了细致分析。对于原告提交的现场照片,认为不能证明所述的产品由被告所提供;对于罚款通知书,认为是由第三方陕西公司出具,真实性不予认可,且应由原告承担责任;对于聊天记录,指出原告只提供了部分,且记录显示被告所提供的产品有产品标码,但原告始终未提供,有理由相信本案涉及的产品并非被告所提供。
最终,法院综合原、被告提交的证据及各方质证意见和当事人当庭陈述,认为原告因产品质量问题要求被告赔偿经济损失,但在举证期限内未能提供证据证实其主张的损失,应承担不利的后果,待证据充分后可另行起诉,成功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执业理念践行
钱飞律师秉持“正义为本、诚信为纲、专业为器”的执业信条,拒绝“模板化”代理,坚持“一案一策、全程跟踪”。其团队采用“主办律师+助理+专项支持”三级协作机制,确保每一起案件均经过法律检索、证据梳理、模拟庭审、风险评估四重闭环处理。在这起产品质量纠纷案件中,他充分运用专业知识,从多个角度为被告进行辩护,通过对证据的严格审查和对法律规定的准确适用,维护了被告的合法权益,体现了其执业理念和专业能力。客户反馈显示,其服务在响应速度、沟通透明度、结果可预期性三方面评分均高于行业均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