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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胜诉:律师精准辩护维护被告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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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12 · 1562人看过
导读:在当下经济活动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时有发生。湖南严明律师事务所的沈悠悠律师凭借专业能力和严谨逻辑,在该类案件中成功维护当事人权益。她在业内经验渐丰,为众多单位和个人提供有效法律服务,此次胜诉是其能力的又一证明。

一、专业背景与从业历程

沈悠悠是湖南严明律师事务所的主办律师,自2020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430xxxxxxxxx0794,服务地区为长沙,联系地址位于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市玉潭街道花明北路399号中央领御12楼。她毕业于湖南工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业以来,沈律师办案认真负责、耐心细致且逻辑严谨,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

二、服务群体与性价比追求

沈悠悠致力于为当事人提供高性价比的法律服务,从业以来先后为宁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乡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和个人办理案件。她始终秉持着通过不同方法解决当事人难题的理念,争取以最低的成本为当事人解决最大的问题,有力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典型案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在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为怀化XX房产建设有限公司,被告是长沙XX热电有限公司,沈悠悠作为被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此案。原告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工程款24,513元及逾期利息,理由是原告曾因与第三人廖X的结算被判支付工程款,认为被告是工程的直接受益人,应由被告向原告付款,再由原告支付给第三人。

沈悠悠和另一位委托诉讼代理人周X代表被告出庭参加诉讼。他们提出答辩观点,案涉工程系被告发包给案外人“XX公司”,与原告及第三人之间不存在任何法律和事实关系。原告以被告是“受益人”为由要求承担付款责任,没有法律依据,主张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四、胜诉结果与荣誉加持

经法院查明,被告将工程发包给了“XX公司”,原告并非合同相对方,且原告未能证明其系该工程的实际承包方或分包方。最终,法院采纳了被告方的辩护意见,判决驳回原告怀化XX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此外,沈悠悠在2021年全国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中被评为优秀案件承办律师,这无疑是对她专业能力和服务质量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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