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执业背景
李超律师毕业于山东经济学院,拥有法学学士学位与经济学学士学位。他目前执业于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12xxxxxxxx345200。其联系地址位于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23号。李超律师自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60件,在刑事辩护、婚姻家事、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等领域进行了深耕,成功办理相关案件130余件,其中民间借贷案件占比约20%。并且在建设工程刑事辩护领域,他承办案件达20多件,还熟悉刑民交叉等关联案件的处理。他始终秉持以专业与诚信为本,专注民商刑领域,守护公平正义的执业理念,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务实可靠的法律解决方案。
处理婚姻纠纷案件
在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离婚案件中,原告宋女士与被告郑先生于2022年9月登记结婚,2023年7月生育一子。双方在2023年1月就因家庭矛盾开始分居,宋女士曾两次起诉离婚都未成功,此次是第三次诉讼。宋女士委托李超律师等人代理,诉求为判决离婚、获得孩子抚养权、分割财产等,而被告不同意离婚,还要求返还彩礼30万元并争夺抚养权。双方在感情是否破裂、子女抚养、彩礼返还及多项银行账户资金性质与分割等方面存在激烈争议。
李超律师团队围绕诉讼核心开展工作。首先组织证据,证明双方自上次判决不准离婚后持续分居已超一年,感情确已破裂,符合法定离婚条件。对于抚养权问题,强调孩子未满两周岁且一直随母亲生活,从最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原则出发进行主张。面对财产争议,李超律师仔细梳理双方长达数年的银行流水,对原告的数笔大额转账准备了合乎情理的解释与证据线索,同时指出被告在分居期间有多笔大额可疑转出,涉嫌转移财产。关于彩礼,结合双方已登记结婚、共同生活并育有一子的事实,主张不应返还或应大幅降低返还比例。最终,法院判决支持原告全部核心诉求,准予离婚,孩子由原告直接抚养,被告支付抚养费并享有探望权,彩礼仅需再返还4万元,被告还需向原告支付财产折价款81,630.73元。
代理民间借贷二审
在张诉张、冯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案中,上诉人张于2011年以现金形式出借300,000元给被上诉人张及冯,因双方是亲属关系未出具书面借据。张催讨未果后诉至法院要求偿还本息,但被上诉人辩称不存在该笔借款,一审中张的诉讼请求被驳回。张不服,委托李超律师提起上诉。
李超律师在二审中,重点围绕一审未被充分采信的关键证据——上诉人与张江之间的电话录音进行组织与论证。他指出录音中张多次、清晰承认借款200,000元的事实,且款项交付细节与上诉人陈述能相互印证。针对被上诉人“醉酒戏言”、“旧账已清”等前后矛盾的抗辩理由,结合录音内容中对话的连贯性、逻辑性进行了有力驳斥。同时,将录音内容与证人证言、上诉人提交的房产买卖协议等证据形成证据链,以证明借款资金来源及交付可能性,强化了待证事实的证明力。二审法院经审理,部分支持了上诉请求,认定能够证明张向张借款200,000元的事实,判令张偿还该部分本金及相应利息,驳回张的其他诉讼请求,冯不承担共同还款责任,一、二审案件受理费由双方按比例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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