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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纠纷胜诉:律师助力企业追讨货款与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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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12 · 1792人看过
导读:在当下商业活动频繁的社会,买卖合同纠纷屡见不鲜。湖南严明律师事务所的沈悠悠律师自2020年执业以来,凭借专业能力多次成功维护当事人权益。在这起买卖合同纠纷中,沈律师作为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与团队共同努力,协助原告确立债权、反驳被告抗辩并争取到利息支持,最终法院判决支持原告诉请部分,为企业挽回损失。

一、崭露头角的执业律师

沈悠悠是湖南严明律师事务所的主办律师,毕业于湖南工业大学本科。自2020年开始执业,她办案认真负责、耐心细致且逻辑严谨,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从业以来,她先后为宁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乡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和个人办理多起案件,成功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她致力于以不同方法解决当事人难题,提供高性价比的法律服务,还在2021年全国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中被评为优秀案件承办律师。

二、买卖合同纠纷登场

这起案件是买卖合同纠纷,原告为宁乡XX公司,法定代表人是杨XX;被告是宁乡XX公司,法定代表人是梁XX。原告委托了戴XX律师和沈悠悠律师。原告诉请被告支付货款人民币514,327.5元及逾期利息,被告承认欠款,但提出主体异议,称欠款中有12万元左右属于公司另一股东个人业务,不应由公司承担,还提出利息异议,主张双方曾口头约定原告需先垫资100万元水泥款,这51万元属于垫资范围无需支付利息。

三、律师积极代理工作

沈悠悠律师作为原告方委托诉讼代理人,与戴XX律师共同出庭。她协助原告完成了《水泥购销合同》及对账单的证据提交,证明了双方买卖合同关系及具体欠款金额,完成了确立债权的工作。针对被告“垫资100万”的说法,原告方包括沈悠悠律师均不予认可。依据合同中“余款月底前付清,如果余款无法结算,按月息2%计算利息”的约定,成功主张了逾期付款利息

四、法院查明与裁判结果

法院在审理中,对于债务主体问题,采纳了原告方观点,认为合同及对账单均加盖被告公章,依据合同相对性原则,被告内部股东分工不影响公司对外承担责任,被告应支付全额货款。对于垫资与利息,因被告主张的“垫资100万”约定无证据证明且原告不予认可,法院不予采信。关于利息计算,双方于2020年1月5日对账,依约应于月底前付清,被告逾期,应自2020年2月1日起按月息2%支付利息。最终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514,327.5元及逾期利息28,459.46元(已算至2020年4月24日,后段按月利率2%继续计算),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被告负担绝大部分案件受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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