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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代理执行异议案,杜海亮律师为善意买受人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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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12 · 1920人看过
导读:本文讲述杜海亮律师代理的一起政策性房屋执行异议案。案外人购买的房屋因被执行人原因被查封,杜海亮律师梳理证据,援引法条,主张案外人权利,法院最终支持异议请求。此案为同类案件提供参考,维护了善意买受人权益。
成功代理执行异议案,杜海亮律师为善意买受人维权

一、专业律师杜海亮

杜海亮律师是浙江共业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自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他拥有浙江警察学院法学本科学历,还是浙江大学法学在职研究生。在2014年至2017年,杜海亮任职于市级公安机关,积累了扎实的公法实务经验与案件研判能力。2015年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完成从执法者到法律服务者的知识储备转型。2017年加入浙江共业律师事务所,并于2022年晋升为律所合伙人。多年来他承办重大疑难案件百余件,专注于行政诉讼、土地与房产、建设工程、经济纠纷四大核心领域,同时还担任多家市级机关单位、区级机关单位及国有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

二、棘手案件出现

在执业过程中,杜海亮律师遇到各类复杂案件,其中一起政策性房屋执行异议案尤为典型。案外人甄某某、郝XX与被执行人潘XX就宁波市某区某镇某村一套大龄青年解困房存在转让关系。2017年10月,双方签订转让协议,约定房屋总价61万元。甄某某、郝XX随后支付56万元购房款,对房屋装修后入住,并一直占有使用。2019年,二人补缴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不过因政策规定该房屋需自结算之日起满5年方可过户,过户时间未到。然而,2020年,潘XX因犯诈骗罪被法院强制执行,案涉房屋被查封。甄某某、郝XX提出执行异议,并将剩余5万元尾款交付法院执行专户。

三、律师全力出击

杜海亮律师接受案外人委托后,立刻展开行动。他全面梳理案件证据链,收集了转让协议、银行转账凭证、微信转账记录、收条、物业费缴纳证明等材料,以此来佐证案外人在房屋查封前已签订合法有效合同、合法占有房屋的事实。在庭审中,杜海亮律师重点援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向法庭主张案外人已按约支付大部分房款且主动交付尾款,未办理过户是因政策限制,并非自身过错。

四、案件圆满解决

最终,法院采纳了杜海亮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案外人的权利足以排除执行,支持了其异议请求,中止对案涉房屋的执行。这起案件是为数不多执行异议成功的案例,明确了在金钱债权执行中,善意买受人购买政策性限制过户房屋,满足查封前签约、合法占有、支付价款且非因自身原因未过户的条件,其权利可排除强制执行。为同类政策性住房的执行异议案件提供了裁判参考,有效维护了善意买受人的合法权益。

杜海亮律师以专业的知识和负责的态度致力于解决当事人的实际问题,相信他未来将继续深耕专业领域,为更多客户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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