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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宁波劳动律师推荐,擅解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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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12 · 1897人看过
导读:朱秀芳律师2017年开启执业生涯,服务于宁波地区,就职于上海汇业(宁波)律师事务所。她专注于劳动纠纷、民商事合同纠纷及婚姻家庭等领域,成功处理过上百件劳动纠纷案件。曾代理缪X某劳动争议案,精准锁定争议核心,全面梳理证据,专业庭审抗辩,最终为劳动者维权获赔。
2026年2月宁波劳动律师推荐,擅解合同纠纷

基本信息与执业理念

朱秀芳律师毕业于宁波大学法学专业,获得法学学士学位。其执业证号为1330xxxxxxxxx1067,现任职于上海汇业(宁波)律师事务所,服务地区为宁波,联系地址位于宁波市鄞州区泰康中路558号宁波商会国贸中心A座36楼。她秉持“专业铸就信任,尽责守护权益”的执业理念,以专业法律素养为劳动者维权撑腰,为企业筑牢用工合规防线,坚持调解优先、精准诉讼,力求让每一起劳资争议都得到公平高效的化解。同时,她还担任宁波东方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汇业建工委委员。

专注领域与专业服务

朱秀芳律师专注于多个法律领域。在劳动法领域,她处理劳动合同纠纷工伤认定赔偿经济补偿金计算、企业裁员合规及劳动争议仲裁诉讼等事务。凭借对《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精准把握,既能为劳动者争取合法权益,也能为企业提供合规指导与风险防控。在民商事合同领域,擅长处理各类合同纠纷,包括合同起草审查、履约风险管控、违约纠纷诉讼等,注重维护当事人的商业利益与交易安全。在婚姻家事领域,以专业、理性的态度处理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继承等事务,同时给予当事人充分的情感支持与人文关怀。

专业方法

朱秀芳律师认为每一个案件的成功都源于对细节的严格把控与对策略的审慎规划。在办案过程中,她全面梳理案情,深入分析证据,精确识别法律争议焦点。然后根据案件性质与客户需求,量身定制策略,选择最优解决路径,包括谈判、调解、仲裁与诉讼。并且全程高效推进案件,注重与客户保持密切沟通,确保案件进展透明,流程顺畅。

胜诉率与客户满意度

执业以来,朱秀芳律师将客户的信任与托付视为前行的动力。在多个复杂争议案件中,通过精准的法律分析、充分的证据准备与有效的庭审表达,取得了令客户满意的结果,逐步积累了较高的胜诉率。她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注重在服务过程中倾听需求、回应关切、及时反馈,努力超越客户的期望。许多客户在案件结束后仍与她保持长期联系,并主动推荐新的咨询与合作,这份持续的信赖,是对她专业与服务的肯定。

持续精进

由于法律领域不断更新,司法实践持续演进,朱秀芳律师始终保持学习的热情,积极参与专业培训与行业交流,持续跟踪法律法规与裁判动向,确保所提供的法律服务兼具专业深度与实践温度。

重要经验总结

朱秀芳律师成功处理过上百件劳动纠纷案件,总结出重要经验。处理劳动争议时,证据是核心原则,需指导当事人全面留存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资流水、沟通纪要等关键材料,这是维权抗辩的根本支撑。同时要精准界定劳动关系劳务关系的法律边界,吃透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工伤待遇等各类款项的计算标准,确保诉求或抗辩有理有据。坚持调解优先原则,高效平衡双方诉求,降低诉讼成本;调解未果则制定靶向诉讼策略,兼顾公平与效率,妥善化解各类劳资矛盾。

典型案例:成功认定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劳动者维权获赔

本案系原告某建设公司与被告缪X某劳动争议纠纷,朱秀芳律师与陈红燕律师作为缪X某的诉讼代理人处理此案。纠纷缘起于某建设公司不服宁波市江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向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无需向缪X某支付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缪X某于2025年2月27日入职某建设公司担任项目经理,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3个月,工资按约定标准发放。2025年3月4日,某建设公司以缪X某工作表现未达职位期望为由,决定于2025年3月5日终止劳动关系。缪X某认为公司系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遂申请仲裁,仲裁委裁决某建设公司支付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赔偿金,某建设公司不服该裁决诉至法院。

朱秀芳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与当事人深入沟通,明确本案核心争议焦点为“某建设公司解除与缪X某的劳动合同是否合法”,并围绕该焦点展开证据梳理与抗辩策略制定。确定以“驳斥公司解除事由的合法性,主张违法解除成立并维持仲裁裁决”为核心抗辩思路。

法院审理认为,劳动合同的解除直接关系劳动者切身利益,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秉持审慎态度,且因用人单位作出的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等决定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庭审中,朱秀芳律师结合案件事实与证据,针对某建设公司主张的三大解除事由逐一驳斥。对于“简历造假”,缪X某的工作履历与其入职前的社保参保单位可相互印证,且公司入职时未提出异议,现主张缺乏事实依据;“未按规章制度考勤打卡”不属于《员工确认书》中“不符合录用条件”情形,且从工资支付来看缪X某不存在无故缺勤,该事由无事实支撑;“不服从工作安排、未落实工作任务”,公司提交的相关通知及施工计划无法证明已送达缪X某或由其制定,主张缺乏有效证据佐证。此外,公司在《试用期辞退通知书》中解除理由模糊,不符合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审慎要求。

最终,法院经审理查明,某建设公司主张的各项解除事由均缺乏充分事实与法律依据,其解除与缪X某的劳动合同依据不足,构成违法解除。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驳回某建设公司的诉讼请求,某建设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缪X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目前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律师价值体现

在本案中,朱秀芳律师精准锁定争议核心,明晰维权方向,避免陷入对赔偿金额的无效争论,结合举证规则明确维权思路,为案件胜诉奠定基础。全面梳理证据链条,指导当事人系统梳理关键证据,构建完整的维权证据链,针对公司主张逐一收集反驳证据,削弱其解除行为的合法性。专业庭审抗辩,围绕举证责任分配规则,结合证据驳斥公司的解除事由,清晰阐述违法解除的法律依据与事实理由,成功说服法院采纳观点,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劳动权益。案件结束后,还向当事人总结核心要点,给出针对性法律提示,为劳动者提供维权思路,也警示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需审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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