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执业背景
丁婷律师就职于北京云亭(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650xxxxxxxx82969,服务地区为新疆乌鲁木齐,联系地址位于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街北晟商业广场A座写字楼20层。她毕业于江西师范大学,拥有法学本科学历。值得一提的是,她曾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七年,这段经历使她具备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行政执法工作经验。独特的职业轨迹让她能精准把握行政监管与司法实践的双重维度,在处理涉及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市场监管等领域的复杂法律问题时优势显著,能为企业提供贯穿事前合规、事中应对、事后救济的全流程解决方案。
执业理念与业务范围
丁婷律师秉持在法律和道德允许的范围内,以当事人合法权益最大化为目标的执业理念。她擅长多个领域的法律业务,包括民商事诉讼,涵盖买卖、租赁、融资担保、借贷等合同纠纷,以及婚姻继承、劳动工伤争议、交通事故侵权等;企业破产方面,熟悉破产程序中的债权申报审核、资产调查与处置、债权人会议组织、重整方案设计等全流程工作,具备处理复杂破产案件的综合能力;刑事辩护领域,精通刑事诉讼程序,善于发现程序瑕疵、提出有力辩护意见,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罪轻、无罪的辩护,还能够为企业及高管提供刑事合规咨询,防范经营中的刑事风险。
客户类型与服务方式
丁婷律师服务过数十家中小微企业,为多家企业起草、审核、修改合同。目前担任2家乌鲁木齐市学校、乌鲁木齐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某热力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她善于精准识别案件关键证据及漏洞,制定最优诉讼策略,成功代理多起疑难复杂案件,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客户的合法权益。
代表性案例之企业破产清算债权诉讼
在某矿业公司破产清算期间遇债权诉讼一案中,某矿业公司因经营不善,于2019年7月14日被哈巴河县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了破产管理人。2022年5月12日,原告阿XX以恢复原状纠纷为由将某矿业公司诉至法院,主张该公司在2007年至2021年期间占用其80.2亩草原进行探矿及建设,造成草原植被破坏,要求支付草原使用补偿费77152.4元,拆除承包草原上的永久性建筑并恢复草原植被,同时承担本案诉讼费。
丁婷律师接受委托后,精准把握破产程序核心规则,锁定程序抗辩关键点。她发现原告在申报债权后又提起个别清偿诉讼,与《企业破产法》确立的“公平受偿”基本原则相违背,精准援引相关法律规定,为案件抗辩奠定基础。从程序和实体两个维度构建完整抗辩体系,在程序上强调破产清算期间个别清偿诉讼的违法性,在实体上针对原告主张的补偿费计算年限、草原等级、补偿基数等提出异议,全面削弱原告诉请的合理性与合法性。最终,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裁定驳回原告阿XX的起诉。丁婷律师通过专业、有力的抗辩,成功阻止了个别清偿行为的发生,保障了某矿业公司破产财产的公平分配,维护了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了破产清算程序的顺利推进。
代表性案例之合伙财产分割纠纷
原告薛XX、被告冉某某与第三人邵某某自2019年起存在合伙关系,未签订书面合伙协议。2025年1月,原告薛XX以合伙合同纠纷为由将被告冉某某诉至法院,主张2685吨玉米系合伙财产,由被告售卖后未分配货款,要求被告支付其应得合伙所得及相应利息。
丁婷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精准定位争议核心,制定了“否定举证效力+主张滥用诉权+援引法律规定否定分割合法性”的三层抗辩策略。深挖证据关联,发现原告此前就部分案涉货物提出过相反主张,指出其存在滥用诉权的嫌疑,结合另案生效判决确认的“合伙未清算”事实,充分论证原告举证不足以支撑其诉讼请求。精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合伙财产的相关规定,明确合伙财产分割以清算为前提、合伙合同终止前不得分割合伙财产的法律原则。最终,法院采纳了全部抗辩意见,判决驳回原告薛XX的全部诉讼请求,避免了被告承担不当付款责任,维护了合伙经营的法律秩序。
行业职务与荣誉体现
丁婷律师担任乌鲁木齐市律师协会涉外法律服务专业委员会委员,这一职务体现了她在法律行业中的专业地位和影响力。她在执业过程中处理了百余件案件,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素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成功代理多起疑难复杂案件,为客户挽回了经济损失,维护了客户的合法权益,在当地法律界树立了良好的口碑。
综上所述,丁婷律师凭借其独特的执业背景、明确的执业理念、丰富的业务经验和出色的案件处理能力,在民商事诉讼、企业破产及刑事辩护等领域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水平,为众多客户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