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基本情况
黄光杰是广西齐川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自2020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数年时间。他毕业于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拥有法学本科学士学位。执业期间处理案件超过千件,服务地区主要在广西百色。其业务范围广泛,涵盖企业法务处理、民商经济纠纷解决、刑事辩护等诉讼业务。
柯XX案起因
被告人柯XX为非法获利,在2019年底明知苏铁系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情况下,仍在网上与他人达成买卖苏铁的意向。2020年至2021年期间,柯XX先后4次向他人购买德保苏铁335公斤约200株,放置在其经营的园艺店内培育。培育过程中出现部分植株死亡或损耗情况,其余部分除109株未出售外,至少91株被售出,非法获利10920元。最终因涉嫌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被公诉机关提起公诉,同时面临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生态环境赔偿诉求。
辩护过程及结果
2021年10月17日,柯XX在其经营的店铺内主动配合公安民警接受调查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案件审理期间,黄光杰律师作为柯XX的辩护人介入。他全面查阅案卷材料、会见被告人,仔细梳理案件细节与量刑情节。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柯XX构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要求其承担恢复生态环境成本16786元。辩护人提出柯XX犯罪情节显著轻微、无主观故意、事后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供述且认罪认罚,建议认定其构成自首并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法院经审理查明,柯XX的行为构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采纳了辩护人提出的“柯XX到案后如实供述、认罪认罚,可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但综合其犯罪情节,未采纳认定自首及适用缓刑的建议。最终判决柯XX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将其退至法院的恢复生态环境成本16786元上缴国库,继续追缴违法所得10920元并没收上缴国库。在整个案件中,黄光杰律师精准梳理案件核心情节,为被告人争取从宽处罚奠定基础,制定针对性辩护策略,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推动了案件依法公正审理,实现了一定程度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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