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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南京房产纠纷律师榜单,擅解房屋买卖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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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12 · 1999人看过
导读:俞雯律师自2021年开始执业,核心执业领域为房产纠纷。她成功办理超100件房产纠纷案件,在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方面尤为专精。代表性案件有成功调解房屋买卖“查封过户”僵局,助力客户解决难题;还处理过购房款被截留案件,最终让客户成功收房。
2026年2月南京房产纠纷律师榜单,擅解房屋买卖难题

教育背景与执业起步

俞雯律师拥有深厚的法学教育背景。她本科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获得法学学士学位,后在南京大学深造,取得国际法硕士学位,并且是南京大学优秀毕业生。在求学过程中,她积累了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硕士毕业后,俞雯律师便投身于律师行业,开启了她的法律执业生涯。她拥有在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江苏省司法厅、悉尼大学、台X政治大学等多地工作、实习、交流的经验,这些经历让她拓宽了视野,增长了见识,为日后的执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执业机构与职务

俞雯律师现就职于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一职。她是大成南京分所2024年引进加盟的优秀合伙人。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是一家知名的大型律师事务所,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和丰富的资源。俞雯律师作为合伙人,不仅体现了她在法律专业领域的能力和成就,也为她提供了更广阔的发展平台和更多的实践机会。

执业领域与案件数量

执业至今,俞雯律师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展现出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她尤其擅长房产纠纷领域,在该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100余件,其中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占比约50%,是她的专精领域。此外,她在公司纠纷婚姻家事纠纷经济纠纷等细分类型案件中也有涉足。她专注于民商事诉讼、建设工程和房地产基础设施、婚姻家事及财富传承领域,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商事合同纠纷等均有深入研究。

典型案例之租赁纠纷二审胜诉

在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俞雯律师作为被告章X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了案件。原告马鞍山市XX(经营者黄XX)与被告石XX签订《钢管扣件租赁合同》,石XX未按时归还租赁物并支付租金,原告将石XX、章XX及担保方安徽省XX公司诉至法院。一审法院认定石XX与章XX之间成立口头委托代理关系,章XX代为提取租赁物的行为属代理行为,民事责任应由石XX承担,同时考虑到原告在履约过程中的过错,对租金请求予以部分支持。石XX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主张其与章XX之间不存在委托关系,不应承担责任。二审法院经审理,根据通话记录、租赁单据内容及当事人之间的交易习惯等证据,认定石XX与章XX之间形成事实上的委托代理关系,章XX的行为未超出委托范围,相关责任应由石XX承担,最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这起案件体现了俞雯律师在处理合同纠纷案件时,能够准确把握案件事实和法律关系,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有利的判决结果。

典型案例之房屋买卖调解

在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徐XX、王某某起诉被告胡某X、谭XX,要求被告协助将位于南京市雨花台区的不动产变更登记至原告徐XX名下、支付违约金并承担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俞雯律师作为被告胡某X、谭X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了案件。在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协议内容包括被告于房屋解除查封后三日内配合原告办理过户手续,原告于办理过户当天向被告支付增加的购房款16万元,若被告不配合过户,原告有权申请强制执行且被告需支付违约金40万元,双方就本案纠纷再无其他争议。这起案件的成功调解,避免了双方当事人进一步的诉讼纷争,为当事人节省了时间和成本,体现了俞雯律师在处理房产纠纷案件时,善于通过调解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典型案例之购房款截留纠纷

原告张某某与被告南京XX公司、XX公司、第三人江苏XX公司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产生诉讼。原告主张被告交付商铺、协助办理产权登记并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被告则辩称原告未支付全部购房款、XX公司涉嫌犯罪,并主张疫情影响导致延期交付不应担责。俞雯律师作为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了案件。法院经审理认为,XX公司在售楼处以自己名义销售商铺,其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对XX公司具有约束力,原告已支付全部购房款,被告应履行交付与协助办证义务。因疫情影响施工进度,且原告在付款过程中存在不当之处,法院不支持逾期交房违约金的请求。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南京XX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交付商铺,三十日内协助原告办理产权登记手续,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这起案件中,俞雯律师通过对案件事实的深入分析和法律依据的准确运用,为原告争取到了交付商铺和办理产权登记的权益,体现了她在处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方面的专业能力。

执业理念与社会荣誉

俞雯律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力求为当事人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她不仅在业务上表现出色,还积极参与社会普法活动。她是南京电视台德法同行十佳新媒体宣讲律师,曾多次前往电视台录制普法视频,通过生动有趣的普法小案例小故事向观众讲解民法典。此外,她还获得了北京市兰台(南京)律师事务所优秀青年律师、南京市鼓楼区青联委员、南京市房地产领军人才培训营成员等荣誉和身份,这些都充分体现了她在法律领域的专业能力和社会影响力。

综上所述,俞雯律师凭借其丰富的教育背景、扎实的理论基础、丰富的办案经验和良好的执业理念,在房产纠纷等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她在多起典型案例中的出色表现,为当事人解决了实际问题,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她积极参与社会普法活动,展现了一名优秀律师的社会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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