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背景与多元身份
王泽明律师毕业于九江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自2019年开始在江西惟民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已有多年。他不仅是江西惟民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律师,还担任九江市中治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九江市律师协会政府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等多个职务,同时还是江西财经职业学院外聘讲师、九江学院校友会法律分会副会长。丰富的身份让他在法律行业有着广泛的参与度和影响力。
二、深耕领域与丰富经验
王泽明律师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逾200件,深耕于合同纠纷、公司经营纠纷领域,成功代理相关案件100余件,其中合同纠纷案件占比约70%。他在处理各类合同纠纷、追回欠款及公司经营相关合同纠纷方面经验丰富,同时在交通事故、债权债务等常见民商事领域也有丰富实践。他长期为上海XX阀公司、江西X纺织公司等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以及九江市X区人民政府、九江X局等政府单位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还参与了内蒙古乌海市的一系列复杂兼并收购项目,展现出处理复杂商业交易的卓越能力。
三、典型案例:工程纠纷显身手
本案是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原告陈XX作为实际施工人之一,在合伙体中占有26%的份额。经生效判决确认,发包人A公司欠付案涉项目工程款总额为4,044,491.71元。原告陈XX据此提起诉讼,请求A公司直接向其支付欠付工程款中26%的份额,即1,051,567.84元。
王泽明律师接受第三人B公司委托参与诉讼。庭审中,A公司辩称原告无权突破合同相对性直接向其主张工程款,且对前案确认的欠付金额提出异议。王律师代表B公司提出核心代理意见,指出本案争议焦点在于发包人A公司是否应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该责任主张与第三人B公司无直接关联,B公司不应承担付款责任。
四、法院判决与案件启示
九江市XX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实际施工人有权在查明发包人欠付工程款数额后,请求发包人在欠付范围内承担责任。原告陈XX主张的工程款份额明确,且发包人A公司欠付工程款的事实已为生效法律文书所确认,法院判决支持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同时未涉及第三人B公司的付款责任。这起案件凸显了在多层法律关系中准确界定各方诉讼地位与责任边界的重要性,也体现了王泽明律师在处理此类复杂案件时的专业能力和精准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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