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业背景深厚
尹艳华律师毕业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法学院、林学院,同时取得法学学士和文学学士学位,拥有双学士学位的深厚积淀。自2012年开始在山东一衡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已有十余年。她现为山东一衡律师事务所的副主任、合伙人,还持有山东省中级职称证书刑事专业三级证书。在滨州法律界,她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成为了备受认可的法律专业人士。
刑事辩护佳绩
尹艳华律师深耕刑事辩护领域,是滨城区优秀律师、优秀刑事辩护律师,同时担任滨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及市律协多个专业委员会成员。她承办过数百起疑难要案,涉及职务犯罪、经济犯罪、毒品犯罪等重大刑事领域。在陈某某700多万骗取出口退税案中,她精准把握37天取保关键节点,细致分析证据矛盾,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存疑不起诉的结果。在赵某某电信诈骗案里,她成功推翻检察机关三年量刑建议,变更罪名助当事人获得缓刑。在省厅督办的朱某某涉卡案二审中,她力挽狂澜,减少罪名与刑期,打破既定指控。此外,还有开设赌场案主犯被认定为从犯获缓刑、崔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获“不构罪不起诉”等众多成功案例,充分彰显了她对证据的极致钻研和对法律的绝对敬畏。
婚姻家事专长
尹艳华律师在婚姻家事法律事务中同样表现出色。她深知婚姻家事纠纷背后的情感纠葛与民生需求,将刑事领域的严谨逻辑与实战经验延伸至该领域。在处理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归属、家庭暴力维权、遗产继承等案件时,她既保持专业理性,又怀揣同理心洞察当事人的情感诉求。面对涉及刑事元素的婚姻家事案件,如一方因刑事犯罪导致的离婚财产分割、服刑人员抚养权纠纷、婚姻关系中的财产型犯罪等,她凭借刑事辩护积累的证据分析能力与司法实践经验,精准梳理案件脉络。例如在某起婚内一方涉嫌重婚罪的离婚案中,她协助当事人厘清夫妻共同财产与涉案资金的界限,避免无辜方承担责任,并在离婚财产分割中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针对家庭暴力引发的故意伤害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她既代理刑事部分的辩护,又同步处理离婚及损害赔偿事宜,实现刑事与民事权益的全方位保障。
多起典型案例
除了上述提到的案例,尹艳华律师还办理了众多其他典型案件。在罗某某涉嫌侵犯注册商标案中,罗某在侦查阶段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公诉人建议有期徒刑五年,辩护人依法提出证据不足问题,最终案件以侵犯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在康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康某在前罪判处缓刑期间又涉嫌同罪名犯罪,辩护人提出最轻辩护意见,最终判处与前罪合并执行缓刑。在梁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中,辩护人依法申请补充调取无罪、罪轻证据,审判庭采纳意见,一审判处梁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在李某某涉嫌开设赌场案中,从侦查机关列李某某为第一犯罪嫌疑人,到审查起诉机关变更为从犯起诉,最终审判机关判处缓刑,为被告人争取到理想结果。在张某某涉嫌受贿案中,作为监委侦察督办案件,经过依法辩护,法院采纳辩护人意见从轻判处。在刘某某涉嫌贩卖毒品案中,辩护人从证据出发,将可能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以上刑期争取到有期徒刑七年的判决结果。在黄某某涉嫌诈骗案中,律师接受委托后通过阅卷、沟通,向检察院出具辩护意见,最终检察院接受意见,案件退回公安补充证据,变更为帮信重新提交,黄某某收到不起诉决定书。另外,还有诈骗罪和开设赌场案,分别在2025年9月30日和10月23日解除取保,撤销案件。
精准辩护策略
以被告人刘XX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为例,接受委托后,辩护人通过仔细阅卷、多次会见被告人并深入沟通,确定了以精确化犯罪数额、明确从犯地位并争取最大程度从宽处罚为核心的辩护策略。在庭审中,辩护人指出审计报告及起诉书指控的吸收存款金额与非法获利金额存在计算不精确之处,如“复投”金额不应重复计算、部分集资参与人存款不应计入刘XX名下业绩、客户之间“对冲”款项应予扣除等。针对价值35万元的XX车奖励,辩护人提出该车系刘XX用个人债权冲抵,不应简单认定为违法所得。同时,辩护人强调刘XX的从犯地位及罪轻情节,提交了相关证据,还曾提出本案应属单位犯罪,虽未被法庭采纳,但尽到了全面辩护的职责。最终,法院部分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考虑到刘XX系从犯、如实供述、自愿认罪、部分退赃退赔并获部分受害人谅解等从宽处罚情节,判处被告人刘XX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继续追缴其违法所得。
尹艳华律师始终坚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不唯权、不唯上,在刑事辩护中据理力争,在婚姻家事案件中温情护航,用专业与负责践行初心,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