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背景与执业理念
邹鹏鹏律师现任北京尚公(杭州)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拥有浙江大学法律硕士学位,自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数年专职法律执业经验。系统的法学理论训练为她打下了扎实的专业功底与缜密的法律思维。她长期深耕公司经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及建设工程等核心民商事法律领域,始终秉持“客户至上、诚信为本”的执业理念,致力于为客户提供精准、高效、可落地的法律服务解决方案。从业至今,她已成功承办民商事案件350余件,服务覆盖房地产业、租赁服务业、制造业等多个重点行业,这也让她积累了横跨不同领域的丰富实务经验。
二、典型案例之复杂合同纠纷破局
2022年9月起,原告A经营部长期为被告XX集团供应工地五金材料、工字钢等物资,约定按月结算货款。至2023年4月,A经营部累计供货金额巨大,但XX集团仅支付11.3万元,剩余92万余元货款未付。在催讨过程中,双方爆发激烈争执。被告辩称《工字钢购销合同》是“空白合同”未签章生效,拒绝按该合同单价结算;对于未签章合同项下的工字钢及部分五金件,主张原告单价过高,要求按其单方核算的极低单价结算;还以工字钢未刷漆、不配套等质量问题为由,要求扣减货款及退货金额共计27万余元。
邹鹏鹏律师接受A经营部委托后,迅速理清了数十页的送货清单与对账资料。面对被告对单价的全面否认,她敏锐地捕捉到双方在2023年5月26日进行的一次线下核对,整理出了一份“XXX确认明细表”。这份明细表虽然不是正式合同,但记录了双方对大部分品种和单价的初步合意。
三、法院审理与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确认《五金采购合同》合法有效;而《工字钢购销合同》因无签章且未达成合意,认定未生效。对于单价确定,遵循三步走原则:一是凡属于《五金采购合同》范围内的物资,严格按合同约定单价计算;二是凡出现在“XXX确认明细表”中且原告未提异议的价格,视为双方达成合意,按此表结算;三是对于既无合同又无确认单的部分,法院经邹鹏鹏律师申请及双方同意,委托价格认定中心进行市场询价,参照南通市区市场价酌定。同时,法院支持了邹鹏鹏律师的观点,认定被告在收货两月后才提出“未刷漆”等外观质量问题,已超过合理异议期限;同时被告无法证明双方约定过必须刷漆。最终,法院判令XX集团支付货款720,183.2元,并承担自2023年5月19日起按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计算的逾期利息。
四、律师价值与行业提醒
在本案中,邹鹏鹏律师展现了卓越的证据组织能力与诉讼策略。她没有死磕合同效力,而是灵活转化思路,通过梳理“XXX确认明细表”及微信聊天记录,成功锁定了大部分货物的成交价,避免了被被告牵着鼻子走。在单价僵局下,她积极推动法院向南通市价格认定中心询价,利用客观的第三方市场价替代了被告提出的恶意压价方案,最大限度保护了供应商的利润空间。同时,她利用《民法典》中关于“质量异议期限”的规定,有力反驳了被告以“未刷漆”为由的扣款请求。此外,她不仅帮客户追回了本金,还成功主张了1.5倍LPR的利息损失,有效覆盖了客户的维权成本。邹鹏鹏律师提醒广大企业,在建材供货实务中,供应商往往因为“先供货、后补合同”或者“信任关系”导致合同签章不全。一旦发生纠纷,单价就会成为对方赖账的借口。过程资料(如对账单、微信报价单、确认明细)的法律价值不亚于正式合同,遇到纠纷时,应及时固定证据并寻求专业律师介入,通过司法询价等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