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醉驾逃逸后去自首会怎样处置
醉驾逃逸后自首,会依据具体情节量刑。醉驾逃逸本身涉嫌危险驾驶罪或交通肇事罪。若未造成重大事故,构成危险驾驶罪,一般处拘役并处罚金;若造成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重大财产损失,则构成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而自首属于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虑逃逸情节及自首情节,依法作出公正判决。
二、醉驾逃逸后保险公司会不会进行赔偿
关于醉驾逃逸后的保险赔偿问题,需分交强险与商业险分别分析:
一、交强险部分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醉酒驾驶属于交强险免赔情形:
1.保险公司仅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垫付抢救费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但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2.对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即交强险最终不承担实质赔偿责任,垫付费用需向醉驾逃逸者追回。
二、商业险部分
商业三者险、车损险等合同通常将“醉酒驾驶”“事故后逃逸”列为免责条款。若保险公司已就该条款向投保人履行提示与明确说明义务(如加粗字体、签字确认),则商业险对醉驾逃逸导致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结论:保险公司对醉驾逃逸事故无最终赔偿责任,所有损失(含交强险垫付后追偿部分)均由醉驾逃逸行为人自行承担。
(依据:《交强险条例》第二十二条、《保险法》第十七条)
三、醉驾逃逸后去自首会如何量刑
针对醉驾逃逸后自首的量刑问题,需结合具体案情分两种核心情形分析:
1.单纯醉驾逃逸(未造成交通事故)
醉酒驾驶机动车本身构成《刑法》第133条之一的危险驾驶罪,基础法定刑为拘役(1-6个月)并处罚金。逃逸行为(如逃避公安机关检查)虽不单独构成新罪,但可作为量刑情节酌情从重;自首依据《刑法》第67条,可从轻或减轻处罚(例如缩短拘役期限、降低罚金数额)。
2.醉驾肇事逃逸
若醉酒驾驶导致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公私财产重大损失),则转化为《刑法》第133条的交通肇事罪:
-逃逸为法定加重情节,基础刑为3-7年有期徒刑;
-若因逃逸致人死亡,刑责升级为7年以上有期徒刑。
自首在此情形下仍可依法从轻/减轻处罚(如在加重刑档内降档量刑,或从轻确定刑期),但需结合逃逸的社会危害性、悔罪表现综合判断从宽幅度。
综上,自首是法定从宽情节,但量刑最终需以具体犯罪事实(是否肇事、损害后果)为基础,逃逸行为的恶性程度会影响从宽限度。建议结合案卷材料具体评估。
当探讨醉驾逃逸后去自首会怎样处置时,除了自首本身对量刑的影响外,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比如,即便自首,醉驾逃逸造成的民事赔偿责任依然不能免除,受害者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等都需要进行赔偿。另外,自首后在司法程序中,相关的检测结果、事故经过等证据收集依然严格进行。若您对醉驾逃逸自首后的民事赔偿范围、司法流程细节等问题存在疑问,别让困惑困扰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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