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与教育背景
肖仲鹏律师持有中国执业律师资格证,执业证号为142xxxxxxxxxxx960。他从2020年开始执业至今,是湖北刻度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服务地区为湖北-荆州,联系地址位于沙市区江津中路261号楚天都市御湖中心写字楼十层。其拥有长江大学法学专业本科学士学位,为他的法律执业生涯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执业理念与案件数量
肖仲鹏律师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秉持着“以耐心与专业,守护每一份信任”的执业理念。他坚信没有微不足道的案件,只有不可或缺的自由。执业至今,他已独立承办近200件刑事案件,以丰富的实战经验、清晰的办案逻辑和高效的应对策略,在刑事程序中为当事人筑起坚实的法律防线。
精准把握程序争取最佳结果
在“贺某某故意伤害案”中,肖仲鹏律师展现了卓越的办案能力。2022年3月28日18时许,被不起诉人贺某某与被害人孟某某因工作原因在微信群内发生口角纠纷,下班以后,孟某某随身携带一把锤子前往贺某某家中理论。同日19时许,孟某某到达贺某某家门前,并与贺某某发生争吵,随后孟某某用手抓住贺某某衣服领口,贺某某便顺势用刀将孟某某颈部左右两侧刺伤。贺某某发现孟某某颈部流血后立即拨打报警电话并在原地等待警察到来。经鉴定,孟某某损伤程度为一处轻伤一级,三处轻伤二级。肖仲鹏律师创新性地运用公证提存保证金方式,成功促成荆州市首例以此形式作出的不起诉决定。贺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愿意赔偿被害人并已提存赔偿保证金八万元。检察院认为贺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愿意赔偿被害人并已提存赔偿保证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贺某某不起诉。这一案例不仅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佳结果,也为化解社会矛盾提供了新思路。同样,在“严某寻衅滋事案”中,肖仲鹏律师通过细致工作,最终为当事人赢得不起诉的圆满结果。
深挖案件细节成功阻击追诉
在“赵某某非法拘禁案”中,肖仲鹏律师通过有效沟通与法律论证,在侦查阶段即成功争取到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使当事人免受羁押之苦。在“艾某某强奸案”与“傅某某高利转贷案”中,他凭借对证据链条的深刻洞察,有力说服公安机关最终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彻底还当事人清白。这充分体现了他在办案过程中不放过任何一个对当事人有利的细节,通过深入挖掘案件细节,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行了有力的辩护。
应对重大复杂案件捍卫当事人权益
肖仲鹏律师在面对重大复杂案件时,也能展现出强大的辩护能力。他成功办理了“2020年公安部十大督办案件之一刘某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案。面对重大压力,他通过精准辩护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缓刑判决,使其重获自由。在“张某某非法经营案(涉案金额3600万元)”中,当事人已被羁押一年,处于不利局面。但肖仲鹏律师通过有力辩护实现“实判实销”,最大限度减少了当事人的额外刑期。在“张某某非法采矿案”中,他同样为当事人赢得缓刑机会。这些案例充分证明了他在应对重大复杂刑事案件时,能够凭借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当事人的权益进行不懈的捍卫。
获得荣誉与专业专注
肖仲鹏律师曾是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优秀刑事辩护律师、北京盈科(荆州)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他始终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以其特有的耐心和高效的执行力,牢牢把握每一个关键的诉讼节点。他深知刑事辩护不仅是法律技术的较量,更是一场关乎当事人及其家庭命运的战斗,他将继续以专注刑事的专业精神、强烈的责任心和富有激情的辩护,竭尽全力为每一位当事人寻找光明之路。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