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样认定帮信罪造成的严重后果
帮信罪即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认定帮信罪造成严重后果,需结合相关司法解释判断。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元以上、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都可认定为情节严重。
二年内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过行政处罚,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造成严重后果,也属于情节严重。此外,收购、出售、出租信用卡、银行账户、非银行支付账户、具有支付结算功能的互联网账号密码、网络支付接口、网上银行数字证书五张(个)以上,或者收购、出售、出租他人手机卡、流量卡、物联网卡二十张以上的,也可认定。
二、怎样认定帮信罪犯罪情节轻微
帮信罪即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认定犯罪情节轻微可从多方面考量。从主观方面看,行为人若系被胁迫参与犯罪,或仅为获取少量报酬且无积极追求犯罪结果故意,主观恶性较小。客观行为上,提供帮助的程度有限,如仅提供技术支持但未造成严重危害后果,或为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金额、违法所得较少,未达情节严重标准。从危害后果考量,若其帮助行为对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完成所起作用不大,未导致被害人遭受重大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也可认定情节轻微。此外,行为人有自首、立功、坦白等情节,或在案发后积极退赃退赔、认罪认罚,也可作为认定情节轻微的参考因素。
三、怎样认定帮信罪里出借银行卡行为
认定出借银行卡构成帮信罪需满足三个核心要件,结合《刑法》第287条之二及相关司法解释分析如下:
一、主观要件: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犯罪
需证明行为人“知道或应当知道”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司法解释列举推定明知的情形包括:
1.以明显不合理的高额报酬出借银行卡;
2.明知对方用于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等违法活动仍出借;
3.银行卡被用于接收不明来源资金且未采取止损措施;
4.采用虚假身份、隐蔽交易等规避监管的方式出借。
二、客观要件:实施支付结算帮助行为
出借银行卡属于为他人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的具体表现,需实际用于接收、转移犯罪资金。
三、情节严重:达到入罪标准
需满足以下任一情节:
1.支付结算金额累计≥20万元;
2.违法所得≥1万元;
3.帮助3个以上对象;
4.曾因同类行为受过行政处罚后再次实施;
5.被帮助对象犯罪造成严重后果。
结论:若同时满足上述三要件,则出借银行卡行为构成帮信罪。反之,若确无明知且无异常交易情形,则不构成犯罪。
当探讨怎样认定帮信罪造成的严重后果时,除了常见的认定标准,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比如帮信行为导致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也应被纳入考量范围。另外,若帮信行为对国家机关公信力、社会稳定秩序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同样可认定为造成严重后果。帮信罪认定是个复杂的法律问题,若你对帮信罪严重后果的具体认定情形、在不同案件中的判断差异等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释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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