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摇撞骗罪既遂处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招摇撞骗罪既遂的处罚标准如下:
一般情形下,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若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上述规定从重处罚。
这里的“情节严重”,通常指多次招摇撞骗、造成恶劣社会影响、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等情况。认定招摇撞骗罪既遂,关键看是否实施了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行为并得逞。比如冒充警察骗取他人信任获取财物等,就构成此罪既遂,应依上述标准量刑。
二、招摇撞骗罪最轻该如何去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
犯招摇撞骗罪,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在司法实践中,若犯罪嫌疑人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次数较少、诈骗财物数额较小、未造成严重社会影响、有自首、立功、从犯等从轻情节,可能会被认定为情节较轻。最轻的判决可能是单处剥夺政治权利,即剥夺犯罪分子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如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等。
三、招摇撞骗罪的定罪量刑是怎样
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
定罪方面,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客观方面表现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行为;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其目的是谋取非法利益。
量刑上,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犯招摇撞骗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这里的“情节严重”,一般指多次招摇撞骗、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导致被害人精神失常或自杀等严重后果等情形。
在了解招摇撞骗罪既遂处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之后,我们还需关注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比如,招摇撞骗罪既遂后,若存在自首、立功等情节,处罚会如何调整?依据法律,这些情节可能会对量刑产生重大影响,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此外,招摇撞骗所得财物的追缴和返还问题也很关键,司法机关会依法对相关财物进行处理。如果您对招摇撞骗罪既遂处罚的更多细节,如特殊情节下的量刑、财物处理流程等仍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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