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死亡后财产如何处理
人死亡后财产处理一般按以下方式进行。若有遗赠扶养协议,按协议办理,即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义务,享有受遗赠权利。存在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或遗赠处理,遗嘱体现被继承人对财产处分意愿。
既无遗赠扶养协议又无遗嘱时,按法定继承办理。法定继承顺序为,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份额一般均等,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
二、人死亡后财产分配的次序是什么
根据《民法典》继承编规定,自然人死亡后财产分配次序如下:
一、优先适用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
继承开始后,若存在合法有效的遗嘱(含遗赠)或遗赠扶养协议,优先按协议或遗嘱内容分配遗产(《民法典》第1123条)。未处分的遗产或协议/遗嘱无效部分,按法定继承处理。
二、无遗嘱/协议时适用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按以下顺序进行:
1.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含婚生/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含生父母、养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民法典》第1127条);
2.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含同父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无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三、特殊情形
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子女/兄弟姐妹先于其死亡的,由前者直系晚辈血亲/子女代位继承(《民法典》第1128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民法典》第1129条)。
以上为财产分配的核心次序,具体需结合个案事实及证据确定。
三、人死亡后财产该如何分配
人死亡后财产分配一般分两种情况。
其一为法定继承。若死者未留遗嘱,按《民法典》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的,由第二顺序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均等分配遗产,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可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应不分或少分。
其二为遗嘱继承。死者生前立有合法有效遗嘱的,按遗嘱内容分配财产,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当我们探讨人死亡后财产如何处理时,除了常见的法定继承、遗嘱继承方式,财产处理过程中还可能涉及一些特殊情况。比如,若死者生前有债务未还清,要用其遗产先偿还债务再进行分配。如果存在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财产,会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要是你对人死亡后财产处理的具体流程、债务清偿与财产分配顺序等问题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精准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人员会为你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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