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与执业背景
都燕果律师毕业于四川大学,自2010年3月2日起正式开启执业生涯,执业证号为1510xxxxxxxxx3989。他是四川循定律师事务所的主任,服务于成都地区,律所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48号西城国际A座1203室。多年来,他始终秉持着“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在法律行业深耕细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案件处理概况
都燕果律师带领团队累计承办案件已逾800件,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他深耕于民商事诉讼与刑事辩护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400余件。其中民商事诉讼案件200余件,在重大合同纠纷与公司法律事务方面尤为专精,此类案件占比约50%。刑事辩护案件也有200余件,擅长处理各类职务犯罪与经济犯罪案件。此外,在行政诉讼及其他领域,他亦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主要集中在行政复议与行政赔偿,并熟悉执行异议等关联案件的处理。
典型案件列举
在刑事案件方面,都燕果律师处理过刘某寻衅滋事罪案、高某甲妨害公务罪案、徐某等职务侵占罪案、田某等故意伤害罪案等。在民商事案件中,有李某与马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廖某某与刘某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案、宋某与胡某所有权确认纠纷案、四川省某某建设有限公司与徐某等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案等。这些案件充分展示了他在不同领域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
成功辩护案例
2023年2月7日凌晨,在简阳市某烧X店发生了一起因经济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当事人都X在就餐期间与邻桌人员发生口角,进而引发肢体冲突。冲突中,都X使用随身携带的啤酒瓶开瓶器将被害人李X面部刺伤,经司法鉴定,李X的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二级。案发后,都X主动留在现场等候处理,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且在案件审理前主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获得书面谅解。
公诉机关指控都X构成故意伤害罪,因其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五年内再犯应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但认可其具有自首、认罪认罚情节,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都燕果律师作为辩护律师,在充分阅卷、会见当事人的基础上,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及基本事实不持异议。其辩护核心聚焦于量刑环节,向法庭阐述了从宽处罚情节:一是都X具有明显的自首情节,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二是都X在侦查、审查起诉及审判阶段均自愿认罪认罚,态度诚恳;三是都X及其家属已积极赔偿被害人全部损失,并获得其真诚谅解,有效修复了社会关系,降低了社会危害性。
最终,法庭全面采纳了辩护意见,重点关注了都X“自首”“认罪认罚”及“赔偿谅解”这三个重要的从宽情节。法院在公诉机关量刑建议的幅度内,判处都X有期徒刑六个月,该刑期充分考虑并体现了从宽政策,实现了惩罚犯罪与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的平衡,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荣誉与理念支撑
都燕果律师因其专业表现获得了多项荣誉。2014年获中国“十大网律”“好评律师”称号;2017年入选《向公正致敬—80位公平正义使者访谈录》丛书;2018年被评选为《中国法律年鉴》年鉴人物——“2018年度优秀专业律师”;2020年成为中国影视行业“法律专家人才库”成员。他始终秉持“专业高效、诚信致远”的理念,带领团队以科学分工和集体研讨,为每一案件制定最优方案,以精湛的专业能力和高度负责的态度,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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