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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胜诉,资深律师展现专业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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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09 · 1741人看过
导读:在当下社会,建设工程领域的合同纠纷屡见不鲜。自执业以来,张居宽律师承办案件已逾上千件,在企业合规、建筑工程等领域经验丰富。下面这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充分体现了他在相关领域的专业能力。

一、资深律师资质不凡

张居宽是江苏楚珺律师事务所创始人兼主任律师,中共党员。他毕业于南京大学本科,2008年转入律师行业。他身兼多职,是江苏省律师财税委员会委员、淮安市金融委员会委员,还是企业合规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师。他从2004年开始从事企业法务工作,多次荣获县区司法局的嘉奖。

二、典型案例详情

这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发生在江苏省淮安市XX区人民法院。原告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称被告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将涉案工程转包给自己,工程已竣工验收合格,但被告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及返还管理费,要求被告和第三人赵X承担相应责任。被告辩称与原告无直接施工合同关系,原告非实际施工人,不应突破合同相对性主张权利;第三人赵X主张自己才是实际施工人,原告无权向被告主张工程款;第三人刘X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

三、庭审激烈交锋

2025年1月8日法院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被告委托张居宽律师积极参与诉讼,提交相关证据,明确提出被告与原告无直接合同关系、原告非实际施工人等核心抗辩意见。围绕合同相对性、实际施工人认定等关键法律问题展开辩论,协助法院查明工程转包链条、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工程款支付核对等关键事实。

四、胜诉彰显实力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与第三人赵X签订的合作协议违法转包无效,但结合工程预审总价、工程款支付情况等证据核算,赵X已超付工程进度款,且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尚不具备返还条件,管理费是否应退还缺乏充分依据,最终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承担。张居宽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务经验,为被告赢得了胜利,也展现了他在建筑工程法律领域的深厚功底。他长期担任国有企业法律顾问,专业法律技能与税务知识的结合,能为企业提供更全面可靠的服务,赢得了众多客户的尊重和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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