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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西安侵权律师杨向东:擅解医疗与行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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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09 · 2003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杨向东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215人 执业4年
律所: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6101202210551436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7782985703
代表案例:-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高学历,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曾服役于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某部。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现任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行政与医疗法律事务部执业律师,从业以来,为多家企事业单位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现担任西安交通大学口腔医院、西安市红会医院、西安市第三医院、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团队成员 擅长各类医疗纠纷,合同事宜,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等,凭借多年的多次参与大型专项法律服务项目,始终秉承认真、严谨、高效和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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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杨向东自2022年开始执业,服务于陕西西安。核心领域为民商、公司金融、行政。执业至今承办案件逾100件,成功办理侵权案件40余件,尤其专精医疗损害案。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领域承办案件20件,还熟悉公司金融关联案件处理。同时担任多家单位法律顾问,积极参与调解、伦理委员会及劳动监督等工作。

专业背景深厚

杨向东拥有法学学士学位,接受过系统专业的法学教育,为其法律职业生涯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他曾服役于某部,部队严格的军事训练和纪律约束,培养了他坚韧不拔的意志、高度的责任感和出色的团队协作精神。这些品质为他在法律职业发展中注入强大动力。如今,他担任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行政与医疗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及合伙人律师,在律所的行政与医疗法律专业领域发挥着重要的领导和指导作用。

丰富执业经验

自2022年执业以来,杨向东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件,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他深耕侵权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40余件,其中医疗损害案件占比约50%,在合同纠纷等细分类型上也有丰富实践经验。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领域,他承办案件达20件,主要集中在行政复议,占比约60%,并且熟悉公司金融等关联案件的处理。他全身心投入法律事务处理,凭借精湛业务能力和敬业态度,处理了大量诉讼与非诉法律纠纷,为客户提供有效解决方案,维护其合法权益。

担任法律顾问

杨向东目前担任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西安市红会医院、西安市儿童医院、空军第九八六医院、西安市第三医院、西安市第九医院、西安市人民医院(西安市第四医院)等众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在与这些单位合作中,他深入了解各单位业务特点和法律需求,提供全面专业的法律服务。从日常合同审查、合规咨询到重大决策的法律风险评估,他都细致入微、严谨负责,帮助单位有效预防和应对各类法律风险。此外,他在20202023年期间还担任空军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的法律顾问,为医院日常运营、医疗纠纷处理等提供有力法律支持。

参与伦理工作

杨向东是西安市第三医院临床伦理委员会委员、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伦理委员会委员。在这些岗位上,他积极参与医院临床伦理问题的讨论和决策,运用法律专业知识,确保医院的临床研究和医疗实践符合伦理道德和法律法规要求,促进医疗行业健康、规范发展。他凭借专业素养和敏锐洞察力,在伦理审查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保障了医疗活动的合法性与公正性。

开展调解工作

作为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杨向东凭借出色的沟通协调能力和丰富法律经验,积极参与法院调解工作。他在当事人之间搭建沟通桥梁,促使双方通过协商达成和解,有效化解大量矛盾纠纷,减轻了法院审判压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在调解过程中,他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运用法律知识和调解技巧,推动纠纷的妥善解决。

保障劳动权益

杨向东担任西安市第三医院工会劳动监督员,密切关注医院员工的劳动权益保障情况,监督医院劳动规章制度的执行。他为员工和医院之间的和谐劳动关系提供有力保障,促进了医院的稳定发展和员工合法权益的保护。在日常工作中,他积极与医院管理层和员工沟通,及时发现和解决劳动权益方面的问题。

代理典型案例

以“医疗纠纷引发的行政处罚争议”案为例。2022年5月,患者李XX在某村卫生室接受诊疗过程中经抢救无效死亡,引发医患纠纷。患者家属认为卫生室存在多项违法违规行为,于2023年11月两次向所在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交《行政履职申请书》,要求对卫生室相关违法行为依法调查并作出行政处罚。2023年12月,卫健委作出答复,就卫生室“未按规范填写病历资料”的行为作出警告及罚款人民币1万元的行政处罚。家属认为该处罚未全面涵盖涉事违法行为,申请行政复议。2024年2月,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关经审理认定原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事实不清,依法予以撤销,并责令卫健委于60日内重新作出行政行为。然而,卫健委在重新调查后,于2024年4月再次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仍仅依据“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一项事实,处以警告及罚款1万元,内容与前次被撤销的处罚决定完全一致。家属再次委托杨向东所在律师团队代理申请行政复议。

精准代理策略

接受委托后,杨向东团队未局限于处罚幅度或单项违法事实的争议,而是从依法行政与全面履职的维度,制定了清晰的代理策略。他们紧扣复议撤销理由,阐明违法行为的连续性,指出首次行政复议决定已明确认定卫生室存在“未按规定封存、保管、启封病历资料和现场实物”的违法嫌疑,卫健委在重新调查过程中负有对该嫌疑行为依法核查并作出处理的法定义务,不得自行回避或不予认定。他们还体系化梳理法律依据,论证“未履行告知义务”属独立违法行为,分析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相关条款之间的逻辑关系,指出“书写病历”与“告知封存规定并共同实施封存”属医疗机构在医疗纠纷发生后应当分别履行的法定义务,卫健委在第二次处罚中仅处理前者而未对后者予以认定,属典型“选择性执法”,未能全面贯彻该条例对医疗纠纷全过程规范的立法宗旨。此外,他们运用行政机关自认证据,固定关键案件事实,为案件的成功代理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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