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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湖北宜昌综合领域律师榜单,多类型案件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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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09 · 1587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周俊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26年
律所:湖北西陵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205200010726976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5337412820
代表案例:59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周俊律师,中南政法学院法学毕业,执业经验丰富,理论功底扎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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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周俊律师自2000年执业至今,已有25年经验。擅长婚姻家庭、工伤赔偿、刑事辩护、交通事故、侵权纠纷、债权债务等领域。曾办理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法律援助中心对李XX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案,成功为农民工争取权益,案件获媒体报道且受当事人好评。

资深执业履历

周俊律师拥有深厚的执业背景,自2000年便投身法律行业,至今已走过25个年头。他持有执业证号142xxxxxxxx726976,是中国律师协会和湖北省律师协会会员,现于湖北西陵律师事务所任职。该律所位于湖北宜昌解放路92号三峡商城A座1205、1207室,为周律师开展业务提供了良好的平台。周律师毕业于中国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扎实的理论知识为他的法律实践奠定了坚实基础。在长达25年的执业生涯中,他办理了近千件案件,始终秉持着忠于法律、维护正义、全心全意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办案宗旨,赢得了众多当事人的信任。

多领域专业服务

周俊律师的业务能力十分全面,特别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工伤赔偿、交通事故、侵权纠纷债权债务诉讼及非诉讼法律事务。在损害赔偿方面,他接受因工伤、事故、财产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知识产权损害赔偿、消费者权益维护、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的法律咨询。不仅代理损害赔偿纠纷,包括调查取证、分析案情、指导诉讼、代写起诉状、代为参加庭审、代为调解等一系列工作,还能审核和起草赔偿协议。在债权债务领域,他受理企业和个人相关的债权债务咨询与纠纷,致力于清偿企业及个人之间的三角债、货款、工程款等各类疑难债务。他会调查债务人资金状况,代理委托当事人的法律诉讼申请强制执行

在刑事辩护中,周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他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会见犯罪嫌疑人,代理申诉、控告,调查取证以及为其申请取保候审。同时,他还接受公诉案件被害人自诉案件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在一审二审程序中,担任附带民事诉讼诉讼代理人,也接受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在一审、二审程序中,担任诉讼代理人。在婚姻家庭事务方面,他接受婚姻、家庭方面法律咨询,代理离婚财产分割继承子女抚养权等相关纠纷的和解、谈判及诉讼。他还能出具婚前或婚内财产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分居协议书等相关法律意见书,并对协议书进行律师见证,代理涉外离婚诉讼、婚外情夫妻共同财产调查取证,以及代理离婚后对财产重新分割的案件以及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在交通事故领域,他接受交通事故方面的法律咨询,代理交通肇事责任认定、赔偿相关纠纷的和解、谈判及诉讼,出具交通肇事责任认定情况及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相关法律意见书,代理交通肇事调查取证以及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

处理建工合同纠纷

以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法律援助中心对李XX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案为例,充分展现了周俊律师在债权债务及损害赔偿领域的专业能力。李XX是一名来自宜都市的农民工,到宜昌市从事木工工作。经朋友介绍到胡XX处工作,胡XX安排他在宜昌、松滋等多处工地施工。截止到2021年,尚有2万多的劳务费未付给李XX,经多次催要无果后,李XX于2021年9月来到西陵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援助中心审查时发现证据可能不足,因为李XX和胡XX没有明确的欠条或者借条,也没有证明李XX劳务费用的胡XX认可的情况说明。虽然有胡XX和李XX的聊天记录涉及劳务费,但内容模糊,对具体数额也未明确表达,只有李XX自己书写的工地工作流水账。

周俊律师接到该案后,面对证据不足可能导致法院立案困难的问题,他想方设法为受援人寻找有利证据。他通过李XX的微信记录寻找有用的证据线索,并将有用的微信聊天截屏,打开短信记录查找相关证据线索,指引当事人到银行打印胡XX给李XX的银行转账记录,找到相关证据。他还指引当事人给胡XX打电话进行录音,固定有效证据,准备好录音笔录并刻录录音光盘,为打官司准备充足的证据材料。他提醒李XX编辑微信内容发送给胡XX以获取有用证据材料,并将有用的微信聊天截屏固定好证据,前往公安派出所查询被告人身份信息。此类案件通常涉及证据的收集和固定,周律师凭借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方法,为案件的顺利进行奠定了基础。

庭审据理力争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该案归宜昌市西陵区法院管辖。立案后在西陵区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胡XX也聘请律师为其代理。在法庭上,周俊律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规定,以电子证据为当事人李XX据理力争。该规定指出证据包括电子数据,电子数据包括网页、博客、微博客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周律师充分利用这些电子证据,为李XX充分维护合法权益,保护了农民工的利益。庭审过程中,律师需要准确把握法律规定,运用证据进行有力辩护,周律师在这方面表现出色。

促成调解结案

开庭后,周俊律师和承办案件的李XX多次沟通交流。李XX认为双方系民事纠纷,争议金额不多,且胡XX和李XX关系还可以,劳务关系肯定存在,但对于具体金额,提交的证据还是不很充分,建议双方调解结案。周俊律师在和李XX商量好后,联系对方律师进行多次谈判,希望化解双方的矛盾,各自退让一步。最终,双方达成调解,西陵区法院制作民事调解书,内容是被告胡XX支付原告李XX劳务费15000元,分三次支付,李XX放弃其他诉请,案件得以圆满解决。在处理民事纠纷时,调解是一种高效且能化解矛盾的方式,周律师能够充分考虑当事人的意愿,积极促成调解,体现了他的专业素养和人文关怀。

案件经验总结

通过办理该案,周俊律师深刻认识到农民工是社会弱势群体,他们文化水平不高,法律意识不强。他提醒农民工外出打工一定要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且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时一定要看清楚合同内容,并要持有一份已签字的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也有义务向劳动者提交,最好是要求对方打好借条。律师在办理劳动案件时,先要与受援人详细交流,注重每个事实情节和细节,要注意收集证据,并确定诉讼主体,在诉讼时多和承办法官交流,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为受援人提供充分的法律帮助。此案件在湖北省宜昌市三峡日报、湖北日报都有报道,受到当事人好评,也为周俊律师积累了宝贵的办案经验,进一步提升了他在法律行业的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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