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背景与资历
陈晓伟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这所法学界的知名学府为他奠定了坚实的法律理论基础。自2004年起,他便投身于法律工作,2009年正式开始律师执业生涯。他目前任职于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担任多个重要职务,如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区董事、盈科北京股权高级合伙人律师、盈科北京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盈科北京第六届管委会副主任等。同时,他还是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企业合规建设研究会委员,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从20152024年,他连续九年获评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这些荣誉充分彰显了他在刑事法律领域的卓越能力和专业素养。
擅长领域与服务范围
陈晓伟律师的主要服务地区是北京,但服务范围覆盖全国刑事领域。他擅长的领域集中在刑事犯罪辩护、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以及企业合规方面。在刑事犯罪辩护中,他尤其专注于经济犯罪、金融类犯罪、涉黑涉恶犯罪、职务犯罪案件辩护。对于企业刑事合规业务以及企业负责人、高管人员刑事法律风险防范与解决,他也有着深入的研究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媒体形象与行业贡献
陈晓伟律师在媒体领域也有较高的知名度,他是央视12套《我是大律师》节目首批嘉宾律师,还多次接受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法制晚报、京华时报、环球时报等多家新闻媒体的采访报道,并就热点问题发表专业评论。在行业贡献方面,他发表了学术文章《想说无罪不容易》,该文章被收录于法律出版社出版的《辩策盈科精选刑事案例》,体现了他在刑事法律理论研究上的成果。
非法集资百亿元案辩护
在这起备受关注的非法集资百亿元案件中,2012年2月至2021年间,管某某、付X等人伙同刘某某、宗XX等人,以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公司的名义,通过公开宣传,以投资P2P、金交所、保理业务等理财项目承诺高额回报为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人民币100余亿元,其中2300余名报案集资参与人共投资人民币13亿余元,返款共计人民币2亿余元,损失共计人民币10亿余元。杨XX在该非法集资活动中先后担任业务员、团队经理、分公司经理、区域负责人、事业部副总裁等职务,负责招揽集资参与人及管理下属人员,其担任某事业部副总裁期间管理某地区业务,经统计,杨XX所负责的某事业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人民币20亿余元。杨XX于2021年3月31日被查获归案,审理期间,杨XX家属代其退缴人民币500万元。
辩护策略制定
陈晓伟律师接受委托后,展现出了专业且负责的态度。他及时前往看守所会见杨XX,向其了解案件事实。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通过阅卷完整地掌握了案件全貌。开庭审理前,他与杨XX充分沟通后,提出了全面且有针对性的辩护意见。首先,他认为杨XX首次到案即如实供述,在长达三年未被羁押期间均配合到案,被执行逮捕时是经通知到案,应认定为自首;其次,提出杨XX协助抓捕同案犯甘XX,构成立功;此外,强调杨XX系从犯、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赔违法所得,建议法庭对杨XX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案件结果分析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对辩护人的意见进行了细致的审查。关于自首的意见,法院认为杨XX首次到案系查获归案,后因身体原因未能执行逮捕,在此期间其有随传随到之义务,其到案过程尚未达到自动投案之自主性,故不构成自首,但对其配合侦查之情节在量刑时酌予考量。对于立功的意见,法院认为在公安机关已掌握甘XX的居住地址且经电话联系甘XX已在家中等待的情况下,杨XX协助公安机关辨认具体门牌号的位置,而非提供甘XX的藏匿地址,其行为尚未达到协助抓捕之程度,不认定为立功。不过,鉴于杨XX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系从犯,坦白,自愿认罪认罚,退赔违法所得,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但综合考量杨XX在共同犯罪中的具体作用、职级、违法所得情况及多名同案犯之量刑平衡,对杨XX不宜适用缓刑。最终,杨XX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案件总结与经验
在这起非法集资百亿元案件中,陈晓伟律师虽然部分辩护意见未被法院采纳,但他的专业努力和全面辩护策略依然为当事人争取到了从轻处罚的结果。这体现了他在刑事案件辩护中的严谨态度和专业能力。在面对复杂的刑事案件时,他能够深入了解案件事实,制定合理的辩护策略,充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这起案件也提醒律师在辩护过程中,对于自首、立功等情节的认定需要有更充分的证据和法律依据,以提高辩护意见的采纳率。
总的来说,陈晓伟律师凭借其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丰富的实践经验以及对刑事案件的专注和执着,在刑事法律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是一位值得同行学习和借鉴的优秀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