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姻期间继承所得财产归属是谁
婚姻期间继承所得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依据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因继承获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但存在例外情况,如果遗嘱中明确表示该财产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那么该继承所得财产就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例如遗嘱写明“此房产由儿子一人继承,与其配偶无关”,此时该房产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婚姻期间继承所得财产归属需看有无遗嘱明确指定,有指定按指定归属,无指定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婚姻期间继承房产归个人有无效力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婚姻期间继承房产归个人的效力需分情况判断:
1.遗嘱明确指定归一方的,有效
若被继承人订立遗嘱时,明确载明该房产仅由继承人(夫妻一方)个人继承,则该房产属于继承人的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具有法律效力,不受婚姻关系影响。此为《民法典》第1063条第3项规定的“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范畴。
2.法定继承或遗嘱未明确的,原则为共同财产
若继承方式为法定继承(无遗嘱),或遗嘱未明确排除配偶共有权,则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此时若主张归个人所有,除非夫妻双方通过书面财产约定明确该房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需符合《民法典》第1065条关于夫妻财产约定的形式要件),否则无法直接认定为个人财产。
结论:婚姻期间继承房产归个人的效力,核心在于是否存在“遗嘱明确指定”的法定例外情形。符合该情形则有效,否则需通过夫妻财产约定等合法形式确认,否则原则上为共同财产。
(注:以上分析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条款,具体需结合实际继承事实及证据判断。)
三、婚姻期间继承的父母财产要怎么分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婚姻期间继承父母财产的分割需区分两种核心情形:
1.有明确归属约定的情形
若父母生前立有遗嘱,明确载明遗产仅归子女一方所有,或通过赠与合同明确财产仅赠予子女个人,则该继承/受赠财产属于子女个人财产,离婚时配偶无权主张分割。此为《民法典》第1063条规定的夫妻个人财产例外情形。
2.无明确归属约定的情形
若父母未立遗嘱(法定继承),或遗嘱未明确排除配偶权益,则继承所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按共同财产分割原则处理:
一般均等分割;
需结合照顾子女、女方及无过错方权益原则调整比例;
若存在隐藏、转移共同财产等情形,过错方可能少分或不分。
总结:关键在于遗嘱/赠与合同是否明确“仅归一方”。若无特别约定,继承财产默认属共同财产,离婚时参与分割;有约定则为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建议通过书面遗嘱明确财产归属,避免后续争议。
当探讨婚姻期间继承所得财产归属是谁时,除了明确财产归属本身,还需关注一些相关问题。比如,若遗嘱中明确该继承财产只归一方所有,那么它就属于这一方的个人财产;反之,若未明确指定,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另外,财产继承后若涉及增值部分,其归属判定也较为复杂,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要是你在婚姻期间继承财产的归属、增值部分处理等方面存在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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