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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迟延履行金数额有限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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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08 · 1564人看过
导读:执行迟延履行金数额是否有限制需区分情况。金钱给付义务的迟延履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按公式计算(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利息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期间),无上限;非金钱给付义务迟延履行,有损失双倍补偿,无损失由法院依案情决定,通常无明确上限但应合理确定。
执行迟延履行金数额有限制吗

一、执行迟延履行金数额有限制吗

执行迟延履行金数额是否有限制需区分情况。

如果是金钱给付义务的迟延履行,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按照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计算,即除一般债务利息外,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没有上限。

如果是非金钱给付义务的迟延履行,已造成损失的,双倍补偿申请执行人已经受到的损失;没有造成损失的,迟延履行金可以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决定,通常无明确的上限限制,但应合理确定。

二、执行迟延履行金有数额上限吗

执行迟延履行金分两种情况。其一,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无数额上限规定。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自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计算至被执行人履行完毕之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分期履行的,自每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计算。其二,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法律未明确数额上限,由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主要考量申请执行人的损失等因素。

三、迟延履行金计算标准是什么

迟延履行金分两种情况。其一,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加倍部分债务利息按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计算,自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计算;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分期履行的,自每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计算;生效法律文书未确定履行期间的,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其二,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具体数额由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通常需考量申请执行人的损失、被执行人的过错程度等因素。

当探讨执行迟延履行金数额有限制吗这个问题时,除了数额限制本身,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关注。比如迟延履行金的计算起始时间,一般从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算。另外,不同类型的债务,迟延履行金的计算方式也有所不同,金钱债务和非金钱债务的计算规则存在差异。若在执行迟延履行金方面遇到计算难题、对起始时间有疑问,或者不清楚不同债务类型的具体计算方式等,都无需担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您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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