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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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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07 · 1929人看过
导读:逮捕时间从逮捕执行之日起算,公安机关执行逮捕须出示逮捕证,自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羁押起算期限。一般情况下,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限不超二个月,案情复杂可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延一个月。存在法定情形,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再延二个月,可能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上述延长期满仍未侦查终结,经省级检察院批准还可再延二个月。
逮捕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一、逮捕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逮捕时间的计算起始于逮捕执行之日。依据《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执行逮捕时,必须出示逮捕证。从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并被羁押那一刻起开始计算逮捕期限

一般情况下,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若存在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等法定情形,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对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上述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二、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限计算有何法律规定

一般情况下,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对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重大复杂案,重大犯罪集团案,流窜作案重大复杂案,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重大复杂案,在上述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延长二个月。

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前述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再延长二个月。

特殊原因致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案件,由最高检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延期审理

三、逮捕后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有啥法律条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逮捕后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有以下法律条件:一是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延长一个月;二是四类重大复杂案件,即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在上述延长一个月基础上,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再延长二个月;三是对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在前述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再延长二个月。

当探讨逮捕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什么时,除了了解基本的计算方式,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关注。比如逮捕时间的计算可能会因案件侦查情况出现延长情况,在侦查过程中,若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逮捕期限。另外,对于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犯罪嫌疑人,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若你对逮捕时间计算的特殊情形、延长条件等还有疑问,想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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