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律师杨龙的简介
杨龙律师是广东行诚(吴川)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自2017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440xxxxxxxxx2126。他拥有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学位,本科及研究生均毕业于该校。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800件,在刑事案件、建设工程、婚姻家庭、工伤理赔等领域都具备突出的专业能力。他还是广东省律师辩论团团员、第八届湛江市律师协会监事,获得过2021年度湛江市全市优秀律师等多项荣誉,担任多家企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多次受邀到本地高校、企事业单位、工会开展法律讲座。
二、钟某某盗窃案简介
2022年3月,被不起诉人钟某某回到居住宿舍,发现一楼大院停放两台电动摩托车,次日凌晨1时许将其盗走并存放于承租的出租屋。当日12时许,钟某某得知被害人报警后,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行为。案发后,被盗的两台电动摩托车全部归还被害人,钟某某家属积极赔偿10000多元,取得了被害人的书面谅解。经鉴定,其中一台被盗电动摩托车案发当日在用品价格为2000多元。
三、杨龙律师的办案经过
杨龙律师接受钟某某的委托后,第一时间开展工作。他及时会见钟某某,详细了解案件经过、当事人主观心态及事后补救措施,核实关键事实,安抚当事人情绪,并告知其相关诉讼权利及义务。随后,杨龙律师全面查阅本案卷宗,包括公安机关的侦查笔录、价格鉴定意见书、被害人陈述、谅解书等证据材料,细致梳理后明确了案件争议焦点。
经分析,杨龙律师认为钟某某虽涉嫌盗窃罪,但存在多项法定及酌定从宽处罚情节。钟某某案发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符合自首构成要件;系初犯,无犯罪前科,主观恶性较小;案发后全额退赃,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有效弥补了损失;且自愿认罪认罚,认罪悔罪态度良好。基于这些分析,杨龙律师向检察机关提交书面辩护意见,重点阐述钟某某的从宽处罚情节,强调其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请求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
四、案件结果与意义
检察院经依法审查,采纳了杨龙律师的辩护意见,认为钟某某实施了盗窃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初犯、自首等情节,且已退清赃物、积极赔偿并取得谅解,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从宽处罚,最终决定对钟某某不起诉。
本案的不起诉结果,既体现了我国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也彰显了杨龙律师的专业能力和责任担当。它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帮助钟某某避免了刑事处罚对个人及家庭造成的长远影响。同时,也为杨龙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再次证明了他“专业创造价值,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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