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订立书面遗嘱有效吗
房屋订立书面遗嘱一般是有效的。书面遗嘱包括自书遗嘱和代书遗嘱等形式。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内容是遗嘱人对自己房屋等个人财产处分的真实意思表示,且遗嘱人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该遗嘱就有效。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同时见证人需符合法定条件。但如果遗嘱存在遗嘱人无民事行为能力、受欺诈胁迫所立、伪造篡改等情形,则遗嘱无效。
二、房屋口头遗嘱在法律上有效吗
房屋口头遗嘱在满足法定条件时有效。依据《民法典》,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立口头遗嘱,且需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同时,见证人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不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若涉及房屋口头遗嘱,要证明其效力,需提供证据证明危急情况、见证人的适格性等。否则,可能会被认定无效。
三、房屋口头遗嘱需满足哪些法律条件才有效
房屋口头遗嘱需满足以下条件才有效:一是须在危急情况下订立,如生命垂危、突遇重大灾害等。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二是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人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不能是继承人、受遗赠人,或是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像继承人的债权人等。三是遗嘱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清晰表达自己处分房屋的真实意愿,无受胁迫、欺骗情形。只有同时满足这些条件,房屋口头遗嘱才具有法律效力。
在了解房屋订立书面遗嘱有效吗之后,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房屋书面遗嘱设立后能否进行变更或撤销呢?实际上,遗嘱人可以通过立新遗嘱的方式对原遗嘱进行变更或撤销。另外,若有多份关于该房屋的书面遗嘱,究竟以哪一份为准呢?通常是最后订立的那份遗嘱具有优先效力。可见,房屋遗嘱的相关问题较为复杂。如果你对房屋遗嘱的效力认定、变更撤销以及多份遗嘱处理等问题仍有疑问,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