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
需视具体情况而定。若房屋是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且购房款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无其他特殊约定,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婚后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若一方在婚前购买,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款方名下,离婚时该房屋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法院可判决房屋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若房屋是一方因继承、受赠等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则属于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
二、夫妻购房出资不同,房屋归属咋定
夫妻购房出资不同,房屋归属需分情况而定。若在婚后购房,即便出资不同,若无特别约定,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通常均等分割,但法院也会考虑出资比例等因素进行合理分配。
若一方婚前支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登记在首付方名下,该房屋产权归首付方,但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首付方需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若双方婚前按出资比例购房并登记按份共有,房屋按照登记的份额确定归属;若登记共同共有,则一般视为共同财产,分割时考虑出资等情况。
三、夫妻购房出资不同,分割比例法律咋判
夫妻购房出资不同,分割比例需区分情况处理。若房屋为婚后购买,一般属夫妻共同财产,即便出资不同,若无特别约定,通常均等分割。
若为婚前一方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登记在首付方名下,离婚时房屋归首付方,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属共同财产,由获得房屋一方对另一方补偿。补偿数额根据共同还贷数额、房屋增值情况等确定。
若双方按出资比例购房并登记按份共有,按登记份额分割。若登记共同共有,法院会综合考虑购房目的、婚姻持续时间、双方贡献等因素确定分割比例,出资多者可能适当多分。
确认房屋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后,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若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分割时,增值部分该如何分配?另外,如果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出售夫妻共有的房屋,交易是否有效,另一方又该如何维权?这些问题在实际生活中较为常见,也充满了诸多法律细节。如果您在涉及房屋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及相关的增值分配、擅自出售效力等问题上有疑惑,别让难题困扰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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