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与教育背景
郑勇律师是四川迈德律师事务所总所(位于凉山州西昌市)的副主任及高级合伙人,其执业证号为151xxxxxxxx243091。他从2009年开始从事律师执业工作,服务地区为四川凉山,律所联系地址是凉山西昌市月海路2段13号19栋五楼。郑勇毕业于四川大学,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
执业经历与专业方向
执业至今,郑勇律师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他一直深耕于刑事辩护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300余件,尤为专精于网络犯罪、职务犯罪、毒品犯罪案件,这类案件占其承办刑事案件的比例约80%,同时在职务犯罪等细分类型上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他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凭借近二十年的刑事辩护经验,办理了众多如贪污、受贿、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贩卖运输毒品、诈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开设赌场等重大及普通刑事案件。他对案件判断准确,对证据分析透彻,法庭辩护有理有节,许多案件当事人被取保候审、不予起诉或被判处缓刑,充分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职务与行业地位
郑勇律师担任四川迈徳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同时还是凉山州律师协会刑事辩护委员会委员。这表明他在律所管理和行业交流中都发挥着重要作用,也体现了他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得到了行业的认可。他所在的团队是攀西地区唯一专注刑事案件的精英团队,这为他处理各类复杂刑事案件提供了坚实的团队支持。
典型案件之博某抢劫杀人案
在博某抢劫杀人案中,郑勇所在的辩护团队紧密协作。该案历经一审、二审发回重审、一审重审仍然认定有罪,但在二审时直接改判博某无罪。这一案件充分展现了辩护团队在面对复杂案件时的坚持和专业能力,通过对案件证据的深入分析和法律适用的精准把握,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公正的判决。
典型案件之张某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
张某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中,涉案汽车机油价值3000多万元。在侦查阶段,郑勇律师向检察机关提出证据不足不应批捕的辩护意见,检察机关采纳了该意见,对张某不予批捕。这体现了郑勇律师在案件侦查初期就能敏锐地发现证据问题,并通过专业的法律分析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
典型案件之吴某滥伐林木案
吴某滥伐林木案,涉案树木近一千株。被害人吴XX向公安机关报案控告被不起诉人XX带领村民砍伐了其承包地种植的价值500多万元的果树,要求追究吴X等人滥伐林木的刑事责任。辩护人郑勇先向公安机关提出吴X等人不构成滥伐林木罪的法律意见未被采纳,公安机关报捕后,郑勇又向检察机关提出不予批捕的法律意见,检察机关采纳意见未批准逮捕吴X等人。后来公安机关将吴X等人直诉到检察机关,郑勇提出本案涉案林木并非《森林法》采伐管理范围内的林木及犯罪主体不适格等法律意见,建议检察机关不起诉吴X等人。检察机关采纳了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并召开了听证会,最终作出对吴X等人不起诉的决定。这一案件中,郑勇律师在不同阶段都能准确把握案件的关键问题,通过合理的法律意见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理想的结果。
典型案件之杨某串通投标案
杨某串通投标案涉案金额2800万元。郑勇律师提出杨某的行为不符合串通投标罪的主客观构成要件、不构成犯罪的辩护意见,最终被检察机关采纳,对杨某不予起诉。这显示了郑勇律师在经济犯罪领域对法律条文的精准理解和运用,能够准确判断案件是否构成犯罪。
典型案件之崔某故意伤害案
崔某故意伤害案中,被害人伤情鉴定为轻伤一级。郑勇律师提出崔某犯罪主观恶性小、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的辩护意见,最终被检察机关采纳,对崔某不予起诉。这体现了郑勇律师在处理故意伤害案件时,不仅关注案件的客观事实,还能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的主观因素,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辩护。
典型案件之宋某生产销售假药案
宋某生产销售假药案涉案金额30多万元。郑勇律师提出宋某犯罪情节轻微、自首、从犯、可以不诉的辩护意见,被检察机关采纳,对宋某不予起诉。这表明郑勇律师在处理此类案件时,能够全面分析案件情节,为当事人争取从轻处理。
典型案件之何某窝藏包庇案
何某窝藏包庇案中,何某帮助在押犯脱逃。郑勇律师提出何某系胁从犯、有自首情节等可以免于刑事处罚的辩护意见,法院判决何某免于刑事处罚。这体现了郑勇律师在处理窝藏包庇案件时,能够准确把握犯罪嫌疑人的情节,为其争取最轻的处罚。
典型案件之束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
束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中,束某提供银行卡“跑分”,涉案金额一百多万元。郑勇律师提出束某系被动参与、时间短、获利少的辩护意见,最终法院判处束某缓刑。这显示了郑勇律师在网络犯罪案件中,能够根据犯罪嫌疑人的具体情况,提出合理的辩护意见,为当事人争取从轻处罚。
典型案件之毛某贩卖毒品案
毛某贩卖毒品案涉案毒品6000余克,一审判处毛某死刑。二审时,郑勇律师提出毛某系被动参与、犯罪作用及地位低于同案犯的辩护意见,二审改判毛某死缓。这一案件充分体现了郑勇律师在重大毒品犯罪案件中,通过对案件细节的深入挖掘和法律适用的精准把握,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生的希望。
典型案件之阿某贩卖毒品案
阿某贩卖毒品案涉案毒品7000余克,一审判处没收阿某60万元个人财产。二审发回重审后,郑勇律师提出60万元系阿某合法财产的辩护意见,一审重审改判退还阿某60万元个人财产。这表明郑勇律师在处理毒品犯罪案件时,不仅关注当事人的刑事责任,还能关注到当事人的合法财产权益,为当事人提供全面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