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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耀午律师:为限制责任能力杀人案辩护,获轻判彰显专业与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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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05 · 1480人看过
导读:本文介绍天津唯辩律师事务所张耀午律师,执业超十年,处理刑、民案件超1000件。擅长刑事辩护等领域,有诸多重要案件辩护经验及无罪案例。以其成功辩护的限制责任能力杀人案为例,展现其专业能力与人文关怀,案件获轻判,体现法律公正。

一、资深律师,专注刑事领域

张耀午律师自2013年起执业于天津唯辩律师事务所,至今已有多年。他执业以来处理刑、民案件超1000件,专注解决重大疑难案件。张耀午律师秉持“专注、专业、高效”的执业理念,“以客户为中心,以法律为准绳”,为客户制定合理有效的解决方案。他擅长刑事辩护、刑事控告、刑民交叉等领域,承办的多起涉黑、涉恶案件、职务犯罪案件、经济犯罪金融犯罪案件均取得良好结果。

二、重要经验,彰显专业实力

张耀午律师有着丰富的重要案件辩护经验,曾作为唐山烧X店案第一被告人陈xx的辩护人、天津武警医院杀医案第一被告人元x辩护人等。同时,他还有多起无罪案例,如刘x95年抢劫杀人案,王x危险驾驶案,某律师虚假诉讼案。他荣获2019年度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在法律行业内获得广泛认可。

三、成功案例,轻判彰显关怀

在(20XX)津XX刑初XX号案件中,张耀午律师成功为被告人于X辩护。被告人于X因长期吸毒导致精神障碍,产生幻觉,误认为被害人陈XX干扰其生活,持单刃尖刀将其捅刺致死。作案后,于X主动报警并在现场附近等待,后被警方抓获,经鉴定作案时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张耀午律师接受指派后,多次会见被告人,详细查阅案卷材料,重点分析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意见书。针对定罪,他根据于X供述提出其主观上不具有剥夺他人生命直接故意,主张行为更符合故意伤害罪特征;针对量刑,紧扣案件关键法定从宽情节,提出于X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且构成自首,应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

最终,法院虽未采纳其定罪意见,但完全采纳了量刑辩护意见,认定于X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且构成自首,依法予以从轻处罚。考虑到于X有犯罪前科,酌情从重,被告人于X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这一判决结果彰显了张耀午律师的专业能力与人文关怀。

张耀午律师在法律道路上坚定前行,他愿意成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防线中的一份子,用自己的力量让法律的阳光照亮每一个角落,让正义得以伸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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