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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罪审查起诉罪名变更,律师助力当事人少刑1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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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05 · 1849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张磊刑事辩护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10年
律所:北京市京师(哈尔滨)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2301201710567010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3394501730
代表案例:54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主攻刑事业务,擅长刑事辩护、刑事控告、刑事风险防控、企业刑事合规等方向,尤其是刑事辩护方向,近几年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取得了取保候审、检察机关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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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本文介绍了北京市京师(哈尔滨)律师事务所张磊律师的执业情况。张磊律师深耕刑事辩护领域多年,承办案件众多。以一起强奸罪案件为例,他从强奸预备角度切入辩护,在检察院和法院阶段积极争取,最终为当事人少刑11个月,其经验值得借鉴。

一、专业律师深耕刑事领域

张磊律师自2017年开始在北京市京师(哈尔滨)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已有多年。他是黑龙江省优秀青年律师,还担任哈尔滨道外检察院检察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委员、黑龙江省检察院听证员。执业至今,张磊律师累计承办案件已逾400件,合作办理刑事案件超1000件,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他深耕于刑事辩护领域,尤其擅长经济类刑事案件,在诈骗、涉赌类、涉黄等细分类型上也有丰富经验。

二、强奸罪案介入分析

犯罪嫌疑人XX(男,19岁)与被害人(女,16岁)起初是嫖客与卖淫女关系,后转为男女朋友关系,期间男方有录像和拍照行为。因感情问题女方分手,男方以散播裸照和视频要挟和好或再发生关系,被害人报警。犯罪嫌疑人父母找到张磊刑事辩护团队,希望张磊律师尽快会见孩子并与办案机关沟通,争取最低刑罚。张磊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后发现,该强奸案处于犯罪预备阶段,未实施具体行为,但公安机关认定为强奸未遂

三、审查起诉阶段辩护

张磊律师以强奸预备为切入点,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与办案检察官沟通并提交辩护观点。他从强奸预备、犯罪嫌疑人系首犯初犯认罪认罚且得到被害人及家属谅解等情节出发,提出辩护意见。检察院最终采纳,给出有期徒刑十二个月的刑罚。本案焦点在于区分强奸预备和强奸未遂,关键依据是犯罪嫌疑人是否针对强奸着手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于预备犯可从轻、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

四、法院阶段再争取权益

虽然在检察院阶段已做出认罪认罚、有期徒刑十二个月的结果,但张磊律师在法院阶段仍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开庭时他提出新的辩护切入点和相关案例,希望法院减少刑罚。最终法院采纳部分辩护意见,减少一个月量刑,作出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的判决。

五、同类案件启示

张磊刑事辩护团队近两年办理多起未成年强奸类案件,多是因男女朋友分手,男方以视频和裸照相威胁继续发生性关系,或因女方不满14周岁自愿发生性行为被认定为强奸罪。张磊律师介入后积极寻找辩护方向,在未成年强奸类案件中取得了公安机关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定罪不批捕、少刑等良好法律效果。张磊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丰富的实务经验以及与公检法良好的沟通能力,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刑事法律服务,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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