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律师,经验丰富
高鹏律师执业于广东华商(义乌)律师事务所,自2021年开始执业至今,执业证号为1330xxxxxxxxx7052,服务地区为义乌,联系地址在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金融6街福田银座b座36楼。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多件,在刑事辩护、商事纠纷领域深耕,尤其擅长处理涉及经济犯罪的刑民交叉复杂案件。同时,他还是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华商律师事务所全国经济犯罪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等,其专业素养和公正性得到司法机关和行业的高度认可。
二、刑事辩护,成果显著
高鹏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表现出色,拥有多起成功案例。在陈X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辩护案中,充分展现了他的专业能力。2023年11月,案外人将烟花爆竹瞒报出口,陈X在明知情况下提供协助。2024年2月货物被查获,陈X于8月主动投案。公诉机关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其提起公诉。
三、精准辩护,抓住要点
高鹏律师团队介入后,通过详细阅卷、会见当事人,提出了一系列核心辩护意见。指出陈X在共同犯罪中仅起次要、辅助作用,属于从犯;其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符合自首的法定要件;陈X系初犯,无犯罪前科,且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悔罪态度明确;涉案行为未造成实际危害后果,陈X主观恶性较小。
四、法院采纳,获缓刑判决
本案的核心争议点在于陈X在共同犯罪中的角色定位、投案行为是否构成自首以及量刑幅度是否应从轻或减轻处罚。最终,法院采纳了辩护律师关于从犯、初犯、认罪认罚的辩护意见,认定陈X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五、专业价值,维护权益
高鹏律师在本案中体现了极高的专业价值。他精准定性陈X在共同犯罪中的角色,为法院认定从犯提供关键依据;积极主张自首情节,推动了量刑考量,结合认罪认罚制度,为当事人争取到最轻量刑;通过综合论证社会危害性与悔罪表现,成功说服法院适用缓刑,避免当事人实际服刑,减少对其家庭和生活的影响;全程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确保案件程序公正,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高鹏律师以其专业的法律素养、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严谨的执业风格,在刑事辩护和商事纠纷领域为客户提供着优质的法律服务,是值得客户信赖的法律同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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