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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把房子给对方,办理手续要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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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05 · 1696人看过
导读:离婚时将房子给对方有两种常见方式及手续。协议离婚时,双方签订明确房产归属的离婚协议,共同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需携带离婚证、离婚协议等材料,经申请等流程完成产权变更登记。诉讼离婚时,凭借生效判决书可单方申请过户,准备身份证、判决书等向登记部门申请,按要求完成产权转移登记,办理中要确保材料合规,依指引完成手续。
离婚把房子给对方,办理手续要怎么做

一、离婚把房子给对方,办理手续要怎么做

若在离婚时将房子给对方,有以下两种常见方式及手续:

协议离婚情形:双方签订离婚协议,明确房产归属对方。然后共同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一般需携带离婚证、离婚协议、房产证、双方身份证等材料。经申请、受理、审核等流程后,完成产权变更登记。

诉讼离婚情形:法院判决房子归对方后,可凭借生效判决书,单方申请办理过户。同样需准备身份证、判决书、房产证等,向不动产登记部门提出申请,按要求办理产权转移登记,将房屋产权变更至对方名下。办理过程中,要确保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依登记部门指引完成手续。

二、离婚把房子判给了女方如何分

若离婚时法院已将房子判给女方,通常按判决执行,房子归女方个人所有。

若判决已生效,男方应配合女方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如果男方拒绝,女方可持生效判决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向不动产登记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过户。

若该房屋存在尚未还清的贷款,且判决未明确后续还款责任,一般基于物权归属,女方承担后续还款义务。若男方此前参与了共同还贷,女方可能需就男方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给予适当补偿,但既然已判决归女方,应是法院综合考量后的结果。若男方对判决不服,可在规定上诉期内上诉。

三、离婚把房子给女方又反悔怎么办

首先要明确,已完成的房产赠与一般不能随意撤销。若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将房子给女方,这属于赠与行为。

根据法律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离婚协议中的房产赠与条款,通常具有一定的人身关系属性,可视为附条件的赠与。

若一方反悔,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赠与合同的效力,请求对方履行过户等义务。法院一般会根据具体情况,审查赠与是否存在欺诈胁迫可撤销情形。若无此类情形,会判决继续履行赠与合同。总之,反悔方较难随意推翻离婚协议中的房产赠与约定。

当涉及离婚把房子给对方,办理手续要怎么做时,除了基本的手续流程,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房产过户后可能涉及的税务问题,一般会有契税印花税等,不同情况的税费标准不同。另外,如果该房产还有未还清的贷款,在办理过户前需要先与银行协商,看是否可以变更贷款人等。离婚房产的处理是个复杂的过程,每一个环节都可能影响到双方的权益。若你对离婚房产过户手续细节、税费计算、贷款处理等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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