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背景与执业理念
朱秀芳律师毕业于宁波大学法学专业,获得法学学士学位。自踏上法律之路,她始终秉持“专业铸就信任,尽责守护权益”的执业理念。她深知法律事务对当事人的重要性,关系着他们的切身利益与未来发展。其明确的执业理念是以专业法律素养为劳动者维权撑腰,为企业筑牢用工合规防线,坚持调解优先、精准诉讼,让每一起劳资争议都能得到公平高效的化解。这种理念贯穿于她的整个执业过程,成为她为客户服务的行动指南。她以扎实的专业能力为根基,以高度的责任心为准则,为客户提供专业、可靠且有温度的法律服务。
职务与机构信息
朱秀芳律师执业于上海汇业(宁波)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330xxxxxxxxx1067。她还是宁波东方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汇业建工委委员。其所在的上海汇业(宁波)律师事务所位于宁波市鄞州区泰康中路558号宁波商会国贸中心A座36楼,为她开展法律业务提供了良好的平台和资源支持。她凭借在律所的工作经历和自身的专业能力,在法律领域不断积累经验,提升自己的业务水平。
专注领域与专业服务
在劳动法领域,朱秀芳律师专注于处理劳动合同纠纷、工伤认定与赔偿、经济补偿金计算、企业裁员合规及劳动争议仲裁诉讼等。她对《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有精准的把握,这使得她既能为劳动者争取合法权益,也能为企业提供合规指导与风险防控。比如在处理劳动合同纠纷时,她能准确判断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为当事人提供合理的解决方案;在工伤认定与赔偿案件中,她会帮助劳动者收集相关证据,确保他们能获得应有的赔偿。此类案件通常涉及复杂的法律条文和证据收集,她凭借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当事人解决了诸多难题。
在民商事合同领域,朱秀芳律师擅长处理各类合同纠纷,包括合同起草审查、履约风险管控、违约纠纷诉讼等。她注重通过法律手段维护当事人的商业利益与交易安全。在合同起草审查过程中,她会仔细斟酌每一个条款,避免潜在的法律风险;对于履约风险管控,她会提前为当事人制定应对策略,降低损失。在违约纠纷诉讼中,她会运用法律武器,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
在婚姻家事领域,朱秀芳律师以专业、理性的态度处理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及继承等事务。她注重在依法维权的过程中,给予当事人充分的情感支持与人文关怀。婚姻家事案件往往涉及到当事人的情感和家庭关系,她会在解决法律问题的同时,关注当事人的心理需求,帮助他们走出困境。
专业方法:细致务实与策略定制并重
朱秀芳律师认为每一个案件的成功都源于对细节的严格把控与对策略的审慎规划。在办案过程中,她会全面梳理案情,深入分析证据,精确识别法律争议焦点。这需要她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对案件的每一个细节进行研究和分析,确保不遗漏任何重要信息。然后,她会根据案件性质与客户需求,量身定制策略,选择最优解决路径,包括谈判、调解、仲裁与诉讼。在选择解决路径时,她会综合考虑案件的实际情况和客户的期望,为客户提供最合适的方案。在整个案件处理过程中,她注重与客户保持密切沟通,确保案件进展透明,流程顺畅。这样可以让客户及时了解案件的情况,增强他们对律师的信任。
高胜诉率与客户满意度的坚实基石
执业以来,朱秀芳律师始终将客户的信任与托付视为前行的动力。在多个复杂争议案件中,她通过精准的法律分析、充分的证据准备与有效的庭审表达,取得了令客户满意的结果,并逐步积累了较高的胜诉率。这些成果不仅源于她的专业能力,更得益于她对每一个案件的全力以赴。她会为每一个案件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认真研究法律条文和相关案例,确保为客户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
客户的认可与满意,是她执业道路上最珍视的回馈。她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注重在服务过程中倾听需求、回应关切、及时反馈,努力超越客户的期望。许多客户在案件结束后仍与她保持长期联系,并主动推荐新的咨询与合作,这份持续的信赖,正是对她专业与服务最好的肯定。她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赢得了客户的尊重和信任,树立了良好的口碑。
持续精进,不负所托
法律领域不断更新,司法实践持续演进。朱秀芳律师始终保持学习的热情,积极参与专业培训与行业交流,持续跟踪法律法规与裁判动向。她深知只有不断学习和进步,才能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通过参加专业培训,她可以了解到最新的法律知识和办案技巧;通过行业交流,她可以与其他律师分享经验,拓宽自己的视野。她确保所提供的法律服务兼具专业深度与实践温度,为客户解决实际问题。
成功认定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劳动者维权获赔
在江北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原告某建设公司与被告缪X某产生劳动争议,朱秀芳律师与陈红燕律师作为缪X某的诉讼代理人处理此案。纠纷缘起于某建设公司不服宁波市江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无需向缪X某支付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缪X某于2025年2月27日入职该公司担任项目经理,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3个月。然而,2025年3月4日,公司就向缪X某发送《试用期辞退通知书》,以其工作表现未达职位期望为由,决定于3月5日终止劳动关系。缪X某认为公司系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遂申请仲裁,仲裁委裁决公司支付赔偿金,但公司不服诉至法院。
朱秀芳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与当事人深入沟通,明确本案核心争议焦点为“某建设公司解除与缪X某的劳动合同是否合法”。她们围绕该焦点展开证据梳理与抗辩策略制定,认为公司主张的解除事由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其解除行为构成违法解除,应支付赔偿金。
法院审理认为,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承担举证责任,需审查解除事由是否具备充分的事实依据与明确的法律/制度依据,是否符合法定解除程序。庭审中,朱秀芳律师结合案件事实与证据,针对公司主张的“简历造假”“未按规章制度考勤打卡”“不服从工作安排、未落实工作任务”三大解除事由逐一驳斥。对于“简历造假”,缪X某的工作履历与社保参保单位可相互印证,且公司入职时未提出异议;“未按规章制度考勤打卡”不属于《员工确认书》中“不符合录用条件”情形,且工资支付记录显示缪X某无无故缺勤情况;“不服从工作安排、未落实工作任务”缺乏有效证据佐证。此外,公司在《试用期辞退通知书》中解除理由模糊,不符合审慎要求。
最终,法院认定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依据不足,构成违法解除,判令公司支付赔偿金。朱秀芳律师在本案中精准锁定争议核心,全面梳理证据链条,进行专业庭审抗辩,为当事人成功维护了合法权益。同时,她还为当事人提供专业法律指引,防范同类维权风险,也为类似劳动争议中的劳动者提供了维权思路,警示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合同需审慎。此类案件通常涉及复杂的证据收集和法律适用,朱秀芳律师团队通过细致的工作和专业的能力,为当事人解决了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