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背景与执业经历
聂嘉仪律师毕业于海南大学,拥有法律硕士学位。自2017年开始在湖南湘军麓和律师事务所执业,执业证号为1430xxxxxxxxx1470,服务地区为长沙,其所在律所位于长沙市芙蓉区远大一路280号湘域相遇B座4楼、8楼,C座4楼。从踏入法律行业至今,她已积累了相当丰富的执业经验,累计承办案件逾900件,这一数字背后是她在法律实务中的不断磨砺与成长。
聂嘉仪律师深耕于民商事纠纷、刑事案件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700余件。其中,合同纠纷与刑事案件占比约80%,同时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承揽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等细分领域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这种多领域的涉足,展现了她扎实的法律功底和全面的业务能力。
职务与荣誉
聂嘉仪律师现任长沙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长沙仲裁委员会调解员,曾任中国促贸会/中国国际商会湖南调解中心调解员。这些职务不仅是对她专业能力的认可,也为她提供了更多参与法律事务、服务社会的机会。此外,她还获得过省律师协会颁发的“优秀共产党员”称号,这体现了她在职业道德和政治素养方面的优秀表现。
服务大型单位与企业
作为法律顾问团成员之一,聂嘉仪律师服务过众多单位和大型企业,如湖南省人民政府、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湖南高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等。为这些大型单位和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需要具备高度的专业素养和严谨的工作态度。她不仅要熟悉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还要了解企业的运营模式和业务需求,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支持。此类案件通常涉及复杂的政策法规和大量的文件处理,她的团队需要与各部门密切协作,确保为客户提供准确、高效的法律服务。
参与大型非诉项目
聂嘉仪律师还参与了国有企业招拍挂法律项目、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项目等大型非诉项目。在这些项目中,她需要对项目的各个环节进行法律风险评估和把控,确保项目的合法性和合规性。非诉项目往往需要提前介入,为客户制定合理的法律方案,预防潜在的法律纠纷。这不仅考验她的法律专业知识,还需要她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前瞻性思维。通过参与这些项目,她进一步提升了自己在非诉领域的业务能力,为客户提供了更加全面的法律服务。
经典案件之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再审逆转
在某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再审案中,案件二审已经败诉,当事人陷入绝望。聂嘉仪律师与团队伙伴没有放弃,他们深入剖析案件细节,重新梳理案件脉络。面对复杂的证据和繁琐的法律关系,他们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的突破点。通过重构证据链和严密的论证,最终实现了逆转胜诉。这一案件充分体现了她在处理复杂案件时的专业能力和坚韧不拔的精神。此类案件通常涉及大量的工程资料和财务数据,需要律师具备扎实的工程和财务知识,与会计师等专业人员协作完成证据固定和分析。
经典案件之建设施工合同二审挽回损失
在另一起建设施工合同二审案中,聂嘉仪律师与团队伙伴从合同文本到履约痕迹进行全面复盘。他们不放过案件任何一个事实的蛛丝马迹,对每一个条款、每一份文件都进行了仔细的研究。最终,他们找到了关键证据,为当事人挽回损失上百万,奠定了“权益守护者”的口碑。这一案件展示了她在处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时的细致和专业,能够从看似复杂的案件中找到关键线索,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
经典案件之涉及幼女刑事强奸案合理辩护
在备受关注的涉及幼女刑事强奸案件中,聂嘉仪律师顶住舆论压力,深入取证,全面调查案件事实。她既恪守法律公正,又兼顾人文关怀。在辩护过程中,她通过对法律的精准解读、对案件情节的细致分析,制定了合理的辩护策略。最终,成功为被告人争取到缓刑判决结果,彰显了司法温度。此类案件往往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律师需要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兼顾社会的公平正义和公众的情绪。这要求律师具备高超的辩护技巧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建设工程纠纷二审减损案例
在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建设工程纠纷案件中,2011年10月30日,上诉人某公司与业主方某公司签订了《桩基工程施工合同》,业主方将隆回县某住宅小区110号楼桩基工程发包给上诉人公司施工。2013年7月23日,被上诉人杨X与上诉人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合作协议》,由杨X采取包工包料方式承包3、4、6、8栋桩基工程。2020年9月19日,杨X与业主方公司就承包的桩基工程进行结算,双方因已支付工程款数额争持不下,杨X起诉,上诉人公司对一审判决认定的支付金额不符,引发二审。
接受公司委托后,代理律师第一时间去到相关法院调取一审判决书及全部证据材料。由于业主方公司与上诉人公司就涉案工程从一审打到了再审,为全面了解工程款支付问题,律师还分别去到二审、再审法院调取相关诉讼材料进行深入研究。全面了解涉案工程款支付问题后,律师多次约见上诉人公司负责人沟通交流,试图让负责人回忆工程款支付的细节和流程。经过与客户负责人多次对细节的交流、负责人的充分回忆以及对银行转账明细的反复研究,客户负责人回忆出重要情况,即业主方公司每次支付工程款都支付到共管账户,此账户未经业主方授权钱无法转出,且大部分工程款由业主方与杨X直接结算。银行明细显示,2014年1月27日、2014年3月24日,业主方公司分别向共管账户转账83万元、80万元,且到款当日原封不动转了出去。律师通过仔细对比其他支付凭证中被上诉人杨X的银行账号,确认这两笔款项在收到当天就直接转到了被上诉人杨X账户。最后法院支持了这两笔款项已向被上诉人杨X支付,为客户实实在在减损163万元。
这一案例体现了聂嘉仪律师在处理建设工程纠纷案件时的高效和专业。二审时效紧、证据繁杂,她的团队能够迅速调取多案材料,完成阅卷与上诉提交。针对客户主张的“已付款未被认定”诉求,律师反复沟通工程付款细节、深挖证据,从银行流水中锁定关键突破,最终为客户成功减损。这种“深挖细究、不放过任一疑点”的态度,是她在众多案件中取得成功的关键因素。
聂嘉仪律师在近十年的法律征程中,以专业为剑、以责任为盾,在错综复杂的案件中披荆斩棘。她用一次次的“逆风翻盘”,书写着青年律师的卓越与担当。无论是刑事辩护还是合同纠纷,她都能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诠释着新时代青年律师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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