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履历开端
程豪律师于2014年开启正式执业生涯,执业证号为1320xxxxxxxxx5934。自2013年加入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后,便一直深耕于法律行业。他拥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系统的专业训练,为后续的执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在多年的执业过程中,他不断积累经验,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逐渐成长为律所的合伙人,展现出了强大的业务能力和领导才能。
多领域齐发展
程豪律师的业务主要集中在刑事辩护与刑事控告、民商事纠纷、婚姻家事等领域。在刑事领域,他承办了百余件刑事案件,凭借深厚的刑事法律专业知识和出色的沟通能力,在多起案件中提出的不起诉、缓刑、罪轻辩护意见,得到了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等司法机关采纳,取得了显著的辩护成效。在民商事领域,他也为多家知名企业提供了专业的诉讼及非诉讼法律服务,如中交XX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冶XX集团南京公司等。
助力企业维权
在民商事纠纷案件处理中,程豪律师为企业挽回了巨额经济损失。例如在吴某某与苏某某、南京昊利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案中,经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改判,为吴某挽回经济损失800万元。在某某(南京)木业有限公司与南京某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案中,经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改判,为木业公司挽回巨额经济损失。在代理中交XX工程局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与对方南京XX工程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案中,驳回对方公司所有诉请,为中交公司免于300余万元赔偿责任。
化解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案件处理也是程豪律师的拿手好戏。某游乐设备有限公司等关联公司与原公司总经理石某某劳动争议系列案件,程豪律师代理公司参与一审、二审程序,驳回石某某所主张的192万元工资,另案驳回石某某主张的经济赔偿金等130余万元,共计为关联公司挽回经济损失332万余元。通过专业的法律手段,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为企业的稳定发展提供了保障。
刑事辩护成效
在刑事辩护方面,程豪律师成果斐然。在全国首例全链条打击侵犯公民停车信息案中,作为被告人李某的辩护人进行有效辩护。在案涉1300万元职务侵占罪案中,为王某某进行辩护,成功将罪名辩为挪用资金罪。在全国知名电器企业副总裁及业务部总监职务侵占罪案中,为共犯钟某进行有效辩护。此外,还成功办理了多起不起诉和无罪案件,如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二级案获得不起诉决定书,非法经营罪(电视机顶盒)在审查起诉阶段打掉相关鉴定报告,最终侦查机关作出撤案处理。
司法多元角色
程豪律师不仅在案件代理方面表现出色,还担任着多个与司法相关的职务。他是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以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调解经验,参与到法院案件的调解工作中,为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力量。同时,他还是南京青年律师卓越人才特训营成员、南京市百名刑辩律师培训工程成员,通过不断的学习和交流,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也为南京律师行业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律所荣誉满载
在其执业生涯中,程豪律师得到了律所的高度认可。2019年,他获得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大成先进专职律师和大成公益之星两项荣誉。2020年,又荣获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大成先进合伙人称号。这些荣誉不仅是对他过往工作的肯定,也激励着他在未来的法律道路上继续努力,为当事人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
无罪辩护案例
以合同诈骗罪无罪释放案为例,被告人贺某某,原某某粮油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至2012年2月全面负责公司经营管理,因涉嫌犯合同诈骗罪,于2013年7月23日被抓获,后经历刑事拘留和逮捕。怀宁县人民检察院以怀检刑诉(2014)64号起诉书指控其犯合同诈骗罪并提起公诉。程豪律师介入后,提出有效辩护意见,最终因证据不足,怀宁县人民检察院要求撤回起诉,贺某某得以无罪。这充分体现了程豪律师在刑事辩护中的专业能力和对法律的精准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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