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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合同退款有哪些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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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04 · 1526人看过
导读:定金合同退款规定分三种情况。一是给付定金方违约,依《民法典》,若其不履行或不当履行债务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无权请求返还定金,如买房者反悔。二是收受定金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如卖方收定金后不卖房。三是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主合同不能履行,不适用定金罚则,定金应退还,像自然灾害致合同无法履行情况。
定金合同退款有哪些规定

一、定金合同退款有哪些规定

定金合同退款规定主要如下:给付定金方违约:根据《民法典》,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比如买房者交定金后又不想买了,就不能要求退还定金。收受定金方违约: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例如卖方收定金后不卖房了,需返还双倍定金给买方。不可抗力等因素: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定金应退还。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定金可退。

二、定金合同不可退款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规定,定金合同中给付定金方不可退款的法定情形主要是其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在此种情况下,给付定金的一方无权请求返还定金。例如在房屋买卖中,买方交付定金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购房合同或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后续款项,导致交易无法完成,卖方有权没收定金。

需注意,定金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若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则不适用定金罚则,应返还定金。

三、定金合同不予退款法定依据是否充足

定金合同中“定金不予退还”有法定依据。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若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所以,当给付定金方违约时“定金不予退还”有充足法定依据,但如果是收受方违约,给付方可要求双倍返还。

在了解了定金合同退款有哪些规定之后,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定金合同退款后是否会涉及利息问题,在某些情况下,若因对方过错导致合同解除并退还定金,当事人可能有权主张一定的利息补偿。另外,若定金合同存在部分履行的情况,退款的具体标准又该如何确定,是以已履行部分的比例来退还,还是另有规定。如果您在定金合同退款方面还存在对利息计算、部分履行退款标准等问题的疑惑,别让难题困扰您。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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