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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是否不能定罪只能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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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04 · 1124人看过
导读:这种说法错误,我国刑事诉讼中法官既负责定罪也负责量刑。定罪时,法官要根据控辩双方证据,依刑法判断被告人是否构成犯罪及构成何罪,审查证据“三性”,遵循罪刑法定原则。量刑则是在定罪基础上,依犯罪事实等,在法定量刑幅度内决定刑罚,综合考量各种情节,做到罪责刑相适应。二者在刑事审判中缺一不可。
法官是否不能定罪只能量刑

一、法官是否不能定罪只能量刑

这种说法错误。在我国刑事诉讼中,法官既负责定罪也负责量刑。

定罪是指根据控辩双方提供的证据,依据刑法规定,判断被告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种犯罪。法官需审查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与关联性,遵循罪刑法定原则,确定被告人的行为是否符合某一犯罪构成要件

量刑则是在定罪基础上,根据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刑法规定的量刑幅度,决定对犯罪分子应判处的刑罚。法官要综合考虑各种法定和酌定量刑情节,做到罪责刑相适应。

所以,法官在刑事审判中承担着定罪与量刑的重要职责,二者缺一不可。

二、法官在哪些案件中只有量刑权而无定罪权

在中国司法体系中,法官在审理所有公诉自诉案件时,定罪权和量刑权通常是统一行使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通过审理查明事实、适用法律,要作出被告人是否有罪的判决,之后再确定相应刑罚。

不过,在特定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形下不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罪行,同意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控方会就具体罪名和量刑建议向法院提出指控。此时如果法院经审理认为指控罪名正确、量刑建议适当,这种情况下法官在罪名认定上受控方指控的较强约束,但仍有量刑权来最终确定刑罚。

三、哪些案件里法官仅有量刑权却无定罪权

在中国司法体系中,法官在所有公诉和自诉案件里都同时拥有定罪权和量刑权。

定罪权和量刑权是审判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在审理案件时,法官需根据查明的事实、证据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判断被告人是否构成犯罪,即行使定罪权;若构成犯罪,再决定适用的刑罚,也就是行使量刑权。所以不存在法官仅有量刑权却无定罪权的案件情况。

在探讨法官是否不能定罪只能量刑这个问题后,我们还需了解一些相关拓展内容。实际上,法官不仅要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进行定罪,还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量刑。而且法官在定罪量刑时,需遵循严格的法律程序和证据规则,对于不同的案件类型,定罪和量刑的考量重点也有所不同。比如在涉及经济犯罪暴力犯罪时,证据的认定和量刑的标准就存在差异。如果您对法官定罪量刑的具体规则、不同案件的量刑幅度等还有疑问,别错过解决疑惑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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