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变更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变更请求权通常适用除斥期间,而非诉讼时效。
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内不行使相应的民事权利,则在该法定期间届满时导致该民事权利的消灭。以可撤销合同中的变更权为例,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包含变更相关权利),或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等,撤销权消灭。这里的“一年”“九十日”就是除斥期间,期间经过,变更请求权等撤销相关权利即消灭,且除斥期间一般是不变期间,不适用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
二、变更请求权诉讼时效中断情形有哪些
变更请求权通常适用诉讼时效规定,其诉讼时效中断情形依据《民法典》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比如债权人书面要求债务人还款,这表明权利人积极主张权利,诉讼时效中断。二是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像债务人承诺会在一定期限内还款,意味着义务人承认债务,时效自此时重新计算。三是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这是权利人借助公权力维护权益的方式,从提交诉状或仲裁申请时起,时效中断。四是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如申请支付令、申报破产债权等。
三、变更请求权诉讼时效中断事由有啥证明
变更请求权诉讼时效中断事由的证明需根据具体事由而定。若因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导致中断,可提供信件、短信、邮件、微信聊天记录、催款函、律师函等,证明权利人曾向义务人主张权利。
若因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中断,能提供义务人作出同意履行的书面承诺、还款计划、录音录像等,证明其有同意履行的意思表示。
要是因权利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中断,可提供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仲裁受理通知书等文书。此外,权利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及其他依法有权解决相关民事纠纷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社会组织提出保护相应民事权利的请求,也会导致时效中断,可提供相关调解记录等证明。
当探讨变更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是多久时,除了知晓诉讼时效本身,还需关注与之相关的问题。比如,若超过变更请求权诉讼时效提出请求,法院虽仍会受理,但对方可能会以此进行时效抗辩。另外,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可能会因一些法定事由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中止,中断后时效重新计算,中止则是在中止原因消除后继续计算。若你对变更请求权诉讼时效的计算方式、中断中止情形等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答疑解惑。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