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诉讼法对丧失继承权规定有哪些
丧失继承权规定在《民法典》而非《民事诉讼法》。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不过,若继承人有遗弃、虐待、伪造篡改等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此外,受遗赠人有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等前述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二、民事诉讼中确认丧失继承权程序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中确认丧失继承权,需按以下程序进行:首先,由适格主体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一般是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适格主体包括其他继承人、利害关系人等。起诉时要提交书面起诉状,写明原被告信息、诉讼请求(即请求确认某继承人丧失继承权)、事实与理由(如该继承人存在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等《民法典》规定的丧失继承权情形)。
法院受理后,会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等材料,确定开庭时间。庭审中,双方围绕继承人是否存在丧失继承权的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法院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依据法律规定作出判决。若判决确认某继承人丧失继承权,该判决生效后即产生相应法律效力。
三、民事诉讼中申请确认遗嘱效力程序如何
在民事诉讼中申请确认遗嘱效力,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
首先,准备起诉材料,包括起诉状、遗嘱原件及复印件、能证明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证据(如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起诉状应明确原被告信息、诉讼请求(即请求确认遗嘱效力)、事实与理由。
然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材料。通常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法院受理后,会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等材料,安排开庭时间。
庭审中,双方围绕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如遗嘱系自书遗嘱,需审查是否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若为代书遗嘱,要审查有无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等。
最后,法院根据审理情况作出判决,确认遗嘱是否有效。
在探讨民事诉讼法对丧失继承权规定有哪些时,还有一些关联问题值得关注。继承人丧失继承权后,其应继承的份额该如何处理呢?一般来说,若部分继承人丧失继承权,其份额会由其他法定继承人按比例继承。此外,若存在受遗赠人,受遗赠人是否能获得这部分丧失继承权的份额呢?这需看具体的遗嘱情况和法律规定。如果你对民事诉讼法中丧失继承权的规定细节,或者上述这些相关问题还有疑问,想进一步了解,不要错过解决疑惑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的法律建议就在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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