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对象及条件可适用假释
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罚后附条件提前释放的制度。
适用对象为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适用条件分实质条件和刑期条件。实质条件是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刑期条件方面,被判处有期徒刑的,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但对累犯以及因特定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此外,决定假释时,应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二、假释适用对象及条件的判定有何法律依据
假释适用对象及条件判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适用对象为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适用条件方面,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但对累犯以及因特定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此外,法院在裁定假释时,需考虑犯罪分子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三、假释申请流程在法律上有怎样的规定
假释申请流程规定如下:首先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如在监狱服刑的罪犯,由监狱向法院提交建议书。法院在接收到建议书后,会组织合议庭进行审理。若法院经审理认定罪犯有悔改或立功事实,由法院裁定予以假释。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此外,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才可以假释。对累犯以及因特定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不得假释。
当了解哪些对象及条件可适用假释后,我们还需关注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比如假释期间犯罪分子需要遵守哪些规定,在假释考验期内,犯罪分子要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会客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等。另外,若在假释期间违反相关规定,会面临怎样的处理,情节严重的可能会被撤销假释,重新收监执行剩余刑期。如果您对假释的更多细节,如具体的监督管理方式、违反规定的判定标准等存在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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