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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合同医疗补偿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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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31 · 1665人看过
导读:我国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医疗补偿标准为: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和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被解除合同的,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及医疗补助费。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算,每满一年付一月工资等。医疗补助费不低于六月工资,患重病、绝症还应增加相应比例,工资指解除或终止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
解除合同医疗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解除合同医疗补偿标准是什么

在我国,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医疗补偿标准如下:

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支付经济补偿及医疗补助费。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医疗补助费不低于六个月工资;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这里的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解除合同医疗补偿争议法律如何判定

解除合同医疗补偿争议判定需依据《劳动合同法》《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等。若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经济补偿及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重病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绝症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判定时,需审查医疗期是否届满、单位解除程序是否合法、补偿计算是否准确等。若单位违法解除,劳动者可主张赔偿金等。

三、解除合同医疗补偿争议举证责任谁承担

解除合同医疗补偿争议中,举证责任分配如下:

劳动者:需对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发生解除劳动合同事实、自身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等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如提供劳动合同、医院诊断证明等。

用人单位:若以劳动者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工作为由解除合同,要对已给劳动者另行安排工作、劳动者仍不能胜任等承担举证责任;若涉及支付医疗补助费,还需证明已按规定支付。同时,用人单位应证明解除合同程序合法,如提前通知、工会程序合规等。

在了解解除合同医疗补偿标准是什么之后,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医疗补偿金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这是很多人关心的税务问题。一般来说,符合一定条件的医疗补偿可能会有税收优惠政策。另外,如果员工对解除合同医疗补偿标准存在异议,该通过什么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也是常见疑问。若你在这些拓展问题或者解除合同医疗补偿标准本身还有不清晰的地方,不要让疑惑困扰你。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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