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昊律师毕业于天津师范大学、甘肃政法大学,是北京市盈科(海淀区)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律师,其执业证号为1110xxxxxxxxx1740,服务地区为北京,联系地址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号清华同方科技大厦D座18层。
在贾X1与贾X2、贾X3法定继承纠纷一案中,被继承人李XX去世,生前立有公证遗嘱指定唯一一套经济适用房由原告贾X1一人继承。被告贾X2对遗嘱效力及是否存在其他遗产提出异议并要求补偿,贾X3同意原告全部诉讼请求。洪昊律师代理原告提起诉讼,庭审时提交关键的公证遗嘱原件证明被继承人处分遗产意愿。针对被告质疑,依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要求对方提供证据,因被告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遗嘱无效或存在其他现金遗产。
最终法院判决,涉案房屋由原告贾X1继承所有,原告向被告贾X2、贾X3各支付遗属待遇补偿款9825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及被告贾X2的补偿要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
洪昊律师在案件代理中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工作态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通过此次代理,不仅帮助当事人明确了遗产继承,也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参考,体现了其在婚姻继承领域的专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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