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睿律师是河南航创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自2017年开始从事律师执业,执业证号为1410xxxxxxxxx0200,服务地区为新乡,律所联系地址位于新乡市人民东路星海中心18楼。他毕业于河南师范大学,拥有法学学士学位。
执业至今,郭睿律师累计承办案件上百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他深耕于刑事领域,尤为专精于诈骗罪、盗窃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帮信罪、故意伤害罪、知识产权类等刑事案件,在这些案件的处理中,多次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同时,郭睿律师在民商事案件上亦有丰富实践经验,在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人身损害纠纷、劳动争议纠纷等领域,具备突出的专业能力。
在郭睿律师承办的众多案件中,有一起为当事人辩护无罪的案例非常典型。本案中的被不起诉人甲是新乡市XX公司法人,被不起诉人乙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被不起诉人丙也涉嫌非法经营被执行取保候审。该案由新乡市公安XXY分局侦查终结并移送起诉,指控三人涉嫌非法经营罪。
根据新乡市公安XXY分局移送起诉认定,20XX年7月被不起诉人甲注册了新乡市A公司,被不起诉人乙使用支付宝购买手机和“XX”群控软件。此后,甲、乙经他人介绍后,购置设备并注册大量XX账号,通过购买搭建好的群控后台,实现自动养h等功能,为人气主播直播间增加在线观看人数来获利。该行为持续较长时间,涉及金额达224086元。
郭睿律师作为此案中三名被不起诉人的辩护人,认真审查案件。经检察院审查并退回补充侦查后发现,在公安机关立案前涉案的手机已被全部售出,物证消失;涉案的“XX”群控软件立案前已失效,无法恢复直播间内容。最终,检察院认为新乡市公安XXY分局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决定对甲、乙、丙不起诉。此案例充分体现了郭睿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和扎实功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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