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办事直通车 > 工作服务 > 高温补贴 > 最新浙江省高温补贴规定

最新浙江省高温补贴规定

时间:2024-02-22 10:26:20 浏览:10510次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225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8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145元。发放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企业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最新浙江省高温补贴规定

炎热的夏季,如果持续在高温下进行工作,很容易中暑。对此,国家对于高温天气在室外工作的人而言,要求企业发放高温补贴。都说农民工收入高,远超白领,但是其的劳动环境也极其恶劣,冬冷夏热,并且全是体力活。那么,发放高温补贴应该发多少钱呢?接下来,365律师将和大家分享最新浙江省高温补贴规定。

一、调整企业高温津贴发放标准

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225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8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145元。发放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企业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二、严格执行高温条件下的劳动禁忌标准

各单位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保护工作。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企业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即:重劳动、中等劳动、轻劳动分别为20、30、40分钟),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企业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企业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采用良好的隔热、通风、降温措施,积极改善作业场所的工作条件;要为劳动者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

三、各级人力社保部门要加强对防暑降温工作的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职工工作时间、高温津贴支付、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等情况,督促企业坚持以人为本,制定和落实夏季防暑降温各项措施,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与身心健康。同时,要把夏季防暑降温工作作为推进“双爱”活动的重要举措,会同相关部门积极开展“送清凉送健康”等活动,以实际行动践行对职工的关爱浙江高温补贴标准2017年通知浙江高温补贴标准2017年通知。

四、执行时间

本次调整高温津贴标准自2014年6月1日起执行。

另外,按照《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发放高温津贴,并在工资清单中列明具体项目及数额,并应保存高温津贴的发放记录至少二年。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情况以及高温津贴发放情况,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高温补贴投诉渠道

员工在高温下作业却没收到高温补贴,可通过企业所在的村级劳动争议调解办公室争取合法权益,或拨打12333投诉。

高温补贴,是在夏季对工作人员发放的补贴。不同的地区对于高温补贴的发放规定不同。我们来看看最新浙江省高温补贴规定是怎样的呢?发放时间为整个夏季,一共4个月,对于不同环境下的作业人群,其发放标准不同。高温作业的补贴最高,一般工作人员补贴最低。对于企业执行不到位的情况,也可以打电话投诉。

延伸阅读:

热门推荐

想获取更多工作服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